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进程。”作为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履行司法职能,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记神圣使命,进一步发挥执法办案职能

 

一是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抓好审判工作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工作任务,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以及贪污贿赂等犯罪,积极参与各类专项打击活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把握好从严与从宽的民意基础与社会效果,统筹兼顾被告人权利保障与被害人权利保障,切实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

 

二是围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抓好审判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权,认真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出台指导意见,依法引导、保障和支持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促进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继续深化人民法官联系企业活动,不断丰富联系企业的形式和内容,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涉领域和企业作为联系的重点,进一步增强联系企业的实效

 

三是围绕事关民生切身权益着力抓好审判工作。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好医疗、教育、婚姻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征收等民事和行政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妥善审理好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房屋拆迁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加强执行工作,通过严格按照执行工作时限规定执行、适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及时进行执行释明、创新执行方法、狠抓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措施落实、充分发挥协助执行员网络作用等多措并举的方法,进一步提升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切实提高执行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度。

 

二、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建立审执工作月例会制度,对审执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分析审执运行态势,找准薄弱环节和薄弱部门,并及时将信息和压力迅速传递审执部门。通过扩大审委会定案把关范围、建立审委会讨论案件发现问题通报制度、每月反馈各审执人员主要质效指标情况、研究建立审判质效提升月度考评奖励办法和审判质效落后人员惩戒办法等硬性措施,推动全院薄弱指标的大提高。

 

二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定案把关制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和大要案报告制度,从源头上严把质量关、效率关和效果关。完善法院内部审判业务部门之间、审判组织之间的审判业务交流和审判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大审执工作检查、通报力度,确保司法尺度的统一。

 

三是强化绩效运用。进一步发挥审判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深化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挂钩机制,将审判绩效考评结果引入对法官的考核奖惩中,并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广大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工作热情。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切实加强资深法官与年轻法官传帮带工作,促进年轻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在认真做好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活动的同时,继续做好与南京大学的合作培训工作和法院自身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警的业务技能。认真开展法院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建立健全民俗习惯的司法运用、重大司法决策和重大案件审理倾听民意以及司法管理回应民意等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培养真抓实干之风,努力建设效能型机关,坚决纠正和解决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服务工作中工作不负责、办案办事效率低下、办事推诿扯皮等问题。进一步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立案信访接待、开庭审理、裁判文书制作、执行措施采取、对外司法宣传的工作水平,避免负面问题和不良影响的人和事的发生。

 

三是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坚持教育为本,结合反面教材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帮助干警算好“政治账、经济账、亲情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推进法官队伍廉政建设和廉洁司法各项制度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廉洁司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采取“双向承诺”、实地检查、“外出办案廉政告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督查,对发现的司法不公、不廉问题,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