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零距离”,当好“贴心人”—铜山法院 “法官进网格”集中活动日见闻
作者: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吴磊 彭懿 发布时间:2021-02-23 浏览次数:1414
法治路上,行者无疆,为民服务,蔚然成风。2月20日,是徐州市铜山区法院“法官进网格”集中活动的首个工作日,以党组书记、院长袁长伟为首的26名网格法官法徽在身,职责在肩,分赴挂钩网格开展工作:现场调解、接待群众、勘验调查、专题培训……用真情谱写司法为民赞歌,用真心打造平安幸福铜山,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头雁领航:扬起下沉一线“风向标”
“近期,徐州中院提出‘八必进’工作法,推动‘法官进网格’走深走实,如何结合我院实际贯彻落实、创新发展,是我们反复思考的问题。”分管“法官进网格”工作的黄敏副院长告诉记者。
为此,铜山法院将2021年确定为“法官进网格活动深化年”,并经多次讨论在全市法院率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活动八项规定》,明确每月20日为“固定值班日”,全院128名员额法官与其他在编干警全部下沉基层网络,推动执法办案同参与社会治理、服务营商环境、重大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有机融合,实质化、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法官进网格”,为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区域样板增添司法动能。
作为党组书记、院长,袁长伟不仅亲自调度部署,还以身作则首批“入格”。当日9时许,他便来到张集镇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接待前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当事人,并与镇村干部就基层矛盾纠纷现状、网格化管理、综治平台运用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
“生效裁判文书如何有效执行?”
“租赁农村房屋,协议是否有效?”
“遗嘱继承的效力如何判断?”
在随后召开网格员座谈会上,袁长伟就网格员们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解答,从执行的流程、措施介绍相关经验做法,再从房屋所有权、合同效力介绍农村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要件和无效要件……网格员们纷纷表示“听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法官与网格员常态化双向互动,集中力量深入诉源治理,从端口发力,强化矛盾源头预防、化解和把控,实实在在地为提升诉源治理、构建社会善治作出贡献。”袁长伟院长表示。
联动调解:开辟矛盾化解“新天地”
“以前下乡调解往往只能处理一些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相对简单的案件,这次,通过提前谋划、加强联动,现场化解这起建设工程纠纷,很难得,也很高兴。”高新区法庭副庭长张小舟笑意盈盈说到。
原来,某民办职业学校为提升校园环境,重新修整内部地面道路,找到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谁知,工程结束后,学校却迟迟未付清工程款,多次协商无果后,建筑公司诉至法院。
“我们不支付是有原因的,他们修的路质量太差,坑坑洼洼的,有的学生还因此绊倒。”庭审上,职业学校校长吴某气不打一处来,并当庭提出反诉。
由于矛盾较大,庭审未取得良好效果。
经了解,该学校在当地开展多种职业培训,解决了不少人的就业问题,贡献度颇大。现在因为建设问题,严重影响了教学开展。
“鉴于此,我倾向于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以便尽快恢复正常教学,如果进行鉴定再判决的话,所需时间太长。”张小舟解释到。
然而,案件双方矛盾较为尖锐,建设工程纠纷又非常专业,调解起来并不容易,张小舟先后三次组织调解,却进展缓慢。
作为网格法官,张小舟多方联系,了解到当地一名网格员王某有多年建筑行业从业经验,遂邀请其一同前往职业学校调解纠纷。
“道路虽然有一些瑕疵,但并不影响使用,即使进行鉴定,结果也不会对你们有利,有人摔倒不一定是地面原因,你们不支付工程款没有道理的。”王某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
张小舟则从减轻诉累、消除影响的角度,耐心劝说,分析案件后续要花费的时间、费用,敦促双方充分考虑,求同存异。
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就维修费用、税费负担、工程款结算等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案件成功化解。
情法交融:搭建司法为民“连心桥”
“你这样做,于法于情都是站不住脚的,远亲不如近邻,何必因为一时赌气,伤了邻居的心,拒了村里的好意呢。”孔祥进法官语重心长地劝说当事人朱某。
朱某和沈某是对门邻居,村里准备在朱某家墙外侧修建花园,沈某以会影响其车辆进出为由阻止修建,朱某便赌气在修建花园的位置开挖化粪池,后经村里教育,朱某同意自行拆除,但因沈某父亲多次辱骂,朱某一气之下不再拆除,并把化粪池修建完成。
因化粪池正对沈某家门口,双方矛盾不断升级,并引发两家人的互殴,派出所介入处理。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孔祥进法官会同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和网格员现场查看了化粪池,并共同劝说朱某:“修建花园是村里整治公共空间,优化村居环境的积极举措,村民应当配合,有合理诉求可以提出,但不应采用过激方式阻止。”
通过耐心的释法析理、教育感化,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朱某表示将尽快拆除化粪池,村里将按照原计划修建花园。
邻里纠纷往往都是“小事”,双方却经常因为“面子”互不相让,甚至“小事变大事”,借助“法官进网格”活动,法官与网格员一道妥善开展工作,有效钝化了矛盾纠纷,修复了邻里关系。
卢大爷去世后,因遗产继承问题,大儿子卢某与母亲耿某、弟弟卢某某产生矛盾,并诉至法院。王孟春法官接手案件后,了解到耿某年纪较大,行动不便,遂联系当地网格员上门调解,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问题,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一天的集中进网格活动,铜山法院网格法官们当场化解矛盾纠纷7件,召开座谈会16场次,举行宣讲培训活动12场次,接待群众15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70余件次,进行送达、现场勘验等其他事项6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