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这样一个看似平常不过的举动,却给吴某带来了牢狱之灾。日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到底是什么样的举动,让吴某的“开车门”,成为打开“牢狱之门”?

 

201256日下午两点左右,吴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停靠在某路段非机动车道内,并开门准备下车。然而,就当吴某打开车门之时,一堆小夫妻骑着电动车经过吴某的车子旁边,没想到却被吴某的突然打开的车门碰到。这一猛烈的撞击,使得坐在后座的妻子摔倒在地,顿时大出血,这让吴某目瞪口呆。原来,这位倒地的妻子身怀六甲,肚子里正孕育这一个小生命,然而因为摔倒动了胎气,虽然及时送到了医院,但还是由于出血过多未抢救成功,导致孕妇与胎儿双双而亡的惨剧。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做出了认定 ,认定吴某临时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妨碍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且下车开门时对路面动态观察不够,未能确保安全,吴某的行为和过错与本起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吴某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吴某经济能力有限未能对受害者家属及时足额进行赔偿,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有车一族”要从这个惨剧中吸取教训,无论在驾驶车辆时还是停车开门时,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细心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平安,做到谨慎开车、小心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