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警官合力调解化解纠纷
作者:胡春育 发布时间:2011-01-28 浏览次数:371
2011年1月25日下午,吴江法院震泽法庭韩长安法官和吴江市公安局横扇派出所曹建忠警官经过合力调解,共同化解了一起当事人多次争执、多次上访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王芳与赵静本是邻居,双方因在外跑船而共用一个水表,因水费分担等琐事发生争执。后双方矛盾愈来愈烈,2010年2月,双方再起争端并相互扭打,在纠缠中赵静夫妇将王芳打伤。双方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后经法医鉴定王芳构成人体轻伤。王芳要求公安机关启动追究赵静夫妻刑事责任的司法程序。期间,王芳多次向上级部门信访并声称不追究赵静夫妇刑事责任决不罢休,一定要赵静夫妇坐牢。与此同时,王芳也向吴江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材料,要求赵静夫妇赔偿医疗费等损失30000余元。赵静夫妇则以王芳主张的费用太高以及王芳同样存在过错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民事纠纷容易案结,但是双方矛盾并不能事了,于是就联系此案的承办警官,法庭、派出所从不同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但争执双方态度强硬,不肯配合法院和公安机关做调解工作。在纠纷处理期间,双方还发生过其他争执,同时王芳也多次表示,如果事情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将到警官家里过年,并且不断上访。年关将近,承办法官和承办警官深切认识到,如果本案不能得到有效处理,可能激化双方矛盾,甚至可能影响节前的稳定。于是,承办警官和承办法官利用平安过春节的大众心理,加大了思想引导力度,一次次向双方明法析理、说服教育,终于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