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借款人合伙伪造借条 上法院虚假诉讼双双获刑
作者:何薇 发布时间:2011-01-30 浏览次数:437
为获全额还款,债主竟与借款人合伙伪造高额借条,并以此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日前,张家港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葛某和潘某分别因妨碍作证罪和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
葛某与潘某私下交情甚好,曾经潘某因开办儿童食品厂缺乏资金,多次向葛某借款。2009年5月,葛某得知潘某的食品厂因经营不善倒闭,法院即将对其资产进行拍卖。因潘某四处借债,如果以潘某现有的资产按比例清偿,那么葛某只能得到一部分钱款。为了得到全部款项,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借款额度,为此,葛某与潘某合伙伪造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并用虚假借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两人在法庭上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也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了上述债务。当葛某正庆幸计谋得逞时,却被其他债权人举报,出于心虚,葛某向公安局投案自首。法院另查明,除了葛某外,潘某还与多名债权人伪造了虚假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