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108名群体性纠纷三天了结
作者:孙海雷 丁卫东 发布时间:2011-01-30 浏览次数:354
春节临近,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兴桥法庭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108名受害群众诉讼的群体性案件三天了结。
在2005年至2008年间,射阳县长荡镇云安村的李某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以“全国农村合作社云安代办站”的名义向本村村民吸收存款,至2009年案发时尚有一百五十七万元没有兑现,此案的发生,在长荡镇造成一定的影响,给当地的稳定工作带来极大隐患。李某家人想为李某减轻处罚,请求受害群众为李某出具保书。在此情况下,李某的亲戚李建华、韩立华两人向武廷高等108名受害群众立据,承诺代李某向受害群众偿还15万元。2010年底前,在落实部分欠款后,李建华、韩立华两人尚欠108名群众6万元,引发矛盾纠纷,众多受害群众到镇司法部门处理一直未果。
春节临近,兴桥法庭得知这一起群体性纠纷后及时开展诉前调解,但两被告一直不予配合。同时法庭一边引导受害群众整理起诉的材料,一边为108名群众办理减免诉讼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