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推进执行工作“两项机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后,南通中院结合实际,科学量化细化“两项机制建设”工作,使执行分权制约落到实处。

 

南通中院领导对推进执行工作“两项机制建设”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陈荣庆院长在省院会议一结束就对中院各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大家全力配合执行工作,从立案、审判等环节上把好关。中院结合实际,出台分权制约规定。南通中院对执行干警的年龄、知识结构、身体状况进行了详细摸底,对年龄偏大、体弱多病的,拟作适当调整。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统计分类,对原有案件一般仍有原承办人负责执行,对新收的执行案件,按照省院规定,统一登记造册,形成对案件的每个环节进行分权制约,全程管理。派出工作组抓好对基层法院“两项机制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战,对执行工作薄弱的单位,进行重点检点,不留死角。对执行案件在财产调查、控制、处分及执行款物交接等重要环节,明确办理期限、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制作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对执行各项业务实施和办理,实行节点控制和流程管理,强化监督。对外出办案人员履行分级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不得外出。办案人员回法院后应主动向执行长、分管局长、局长报告案件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