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您的支票和相关手续,凭支票到银行取款,手续请收好。”在相城法院人民调解办公室,除了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外,还有几位工作人员“驻扎”在这里为业主办理赔偿事宜。原来,他们是房产开发公司的代表,在群体性房产纠纷调解成功后,向陆续前来的业主支付赔偿款。

 

近年来,随着相城区房产开发力度的加大,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办证等方面原因引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逐年增多,且多为几十户以上的群体性纠纷,处置不当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针对此种情况,相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办公室的诉前纠纷化解功能,依托联动机制,采取内部挖潜、外部借力的方法,2010年全年化解涉房纠纷439件,标的1531万元,诉前调解率达100%

 

2009年初,该院就与信访、房管等行政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了信息互通、处置灵活、注重实效的纠纷预警、化解、调处工作方法。

 

内部挖潜,增强对涉房案件的敏感性,快速化解群体性纠纷。在立案阶段,发现有两个以上起诉同一房产公司的案件时,立即向相关领导通报,同时与开发商联系摸清详细情况,并对后续有无立案保持关注。如起诉业主人数较多,即启动联动机制,在通盘考虑可能涉及的其他业主利益基础上,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因该类纠纷主要涉及开发商的赔偿问题,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一般较高,法官在调解时考虑到开发商的支付能力,对违约金比例进行适当下调,同时兼顾业主的正当权益,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并快速履行,有效避免了“能判不能执”现象的发生,当事人纷纷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外部借力,在处理群体性矛盾纠纷案件时,及时向党委汇报、向政府通报,积极寻求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将各乡镇司法所长、调解员和房地产行业协会工作人员聘为诉调对接联络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委派所处乡镇人民调解中心调处了多起涉房纠纷。2009年以来,在区委政法委直接领导下,采用安抚业主、督促企业、多方协调、反复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置了凯翔国际广场群体性商品房纠纷案件。目前,920件案件的2441余万元履行款已全部发放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