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年前夕,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对涉及农民工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125,通过“绿色通道”,12名渔工仅用4个小时就讨回36万元欠薪。

 

  据法院介绍,他们在节前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会当即立案、当日审结、当日执行、当场兑现;而对于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将及时进行普通程序审理,在规定时间内审结。125上午9点半,12位操外地口音的渔工,来到射阳法院黄沙港人民法庭。他们是山东、辽宁等地在黄沙港渔船上打工的渔工,都有船员证,与当地渔船的一名船老大签订了雇佣合同。马上过年了,船老大却迟迟不发工资,现在家里老小都等发工资回家过年,于是渔工来到法庭,要求法官为他们讨薪。庭长了解情况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当即立案、立即送达。

 

  30分钟后,承办法官找到船老大涂某,送达案件应诉材料,询问具体情况,并通知涂某和12名外地渔工一起到法庭。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涂某应于每年的630前给付上半年工资3万元,1231前给付船员下半年工资3万元,逾期每天支付利息1%。。承办法官对涂某说,如果不及时支付渔工的工资,需要承担利息。涂某说道:“每天支付利息1%。,超过了银行的贷款利息,你们法院应该不支持。”从涂某的言谈中,法官看出他有恶意拖欠工资的端倪,于是严肃地告诫他:“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法院不支持;其他合理部分还是依法予以支持的。现在你拖欠他们12人每人3万元,一共是36万元本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大约是月息1.72%,自己算算,现在迟一天你要付多少利息。如果你不及时给付他们工资,法院可以依法对你的渔船进行财产保全。”涂某听完,当场表示立即筹钱。

 

  中午12点,涂某家人将30万元送到法庭,涂某向法官表示:“剩余6万元,我当庭立一个字据,一个月内结清!逾期不给,我支付月息1.5%的利息损失。”张某等12名渔工表示同意后,承办法官立即为双方制作调解书。

 

  拿到钱的时候,法庭的时钟指向1230分,12名渔工又意外又激动,一位渔工说:“没想到这么快讨回工钱,我们这群外地人一定要请法官吃个中午饭。”庭长笑着拒绝了,“你们赶紧拿着钱去车站买票回家吧,现在车票不好买,家里老婆孩子还等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