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五联动”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作者:朱静 发布时间:2012-11-21 浏览次数:340
为有效遏制恶意规避执行行为,泗阳法院加强“五个联动”,有效打击拒不执行、恶意逃避等规避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大力提升执行效果。
加强内部立审执联动,强化审判环节间配合,掌握执行工作主动权。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立审执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立案阶段详细登记当事人信息,释明保全规定,告知当事人科申请采取诉前保全、财产保全等措施,避免被告在案件审理阶段非法转移、隐匿财产现象出现,为案件审结后的执行提供保证。在审判阶段有针对性地掌握义务人的执行能力情况,及时保全财产并登记在案,为结案后促进兑现打下基础。
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扩展执行工作手段,提高执行效率。该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根据执行工作需要,可以按照《意见》请公安机关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身份、财产信息,共同处置执行中突发事件,做好车辆等财产控制,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等工作,增强执行工作效果。
加强与基层社区联动,延伸执行信息触角,提高执行反应速度。强化与基层社区的沟通交流,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通过广泛聘任“执行信息员”,及时掌握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行踪情况,院安排专人做好对接联系工作,保持联系渠道畅通,得到执行线索信息迅速落实执行快速反应措施,把握住执行最佳战机。
加强与金融机构联动,建立个人征信系统共享机制,增强执行威慑力。加强与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动,共同签订《信用信息采集与共享协议》,在执行工作中,对具有恶意逃避执行等情形的被执行人,按照协议向人民银行提供其不诚信行为信息,人民银行在梳理后将信息上传至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从而对相关被执行企业和个人产生强大的震慑力。
加强与新闻媒体联动,曝光规避执行案件信息,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与县电视台联合设立“执行曝光台”,定期对恶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电视曝光,接受群众执行信息举报,扩大执行线索来源,增强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借助各种媒体加强对执行工作和典型案件的宣传,改善执行外部环境,提高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