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借条两种说法 司法鉴定还原真相
作者:李宁倩 苏晏 发布时间:2011-01-28 浏览次数:433
一张借条,原被告双方竟然给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解释,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南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起“蹊跷”的民间借贷案件。
2010年年末,李某拿着一张借条诉讼来院,要求借款人张某某归还2年前因资金周转需要而向其借贷的10万元人民币,借条的落款日期为
法官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该案中,李某除借条外,并没有提供证据进一步证明其与张庆丰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最终,南长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