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创新人民调解员培训形式
作者:黄良明 李静 发布时间:2011-01-28 浏览次数:250
为策应《人民调解法》的施行,进一步提高诉调对接的工作效能,扬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并创新培训形式,改变过去集中授课的方式,让调解员轮流到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坐班接受培训,参与案件调解、旁听庭审、协助调解协议的制作等,在此对处理具体案件的实践过程中,系统学习法官的调解技巧和调解协议制作的规范性,切实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自2010年诉调对接工作在扬中全面开展以来,基层民调组织化解了部分民事纠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人少案多的压力,但在这项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技术方面的问题,基层人民调解员因为法律知识的相对欠缺,制作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不够规范,少数协议内容无法赋予强制执行力。
新年伊始,扬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会同两个基层法庭与各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协商,由各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周安排一名调解员到法庭实地轮训,调解员全天候跟随法官和法官助理,直接参与案件调解的各项工作,并由法官对他们的工作予以点评,以利于他们理论联系实际,对法律规定如何运用到案件调解中有更直观的感受,切实提高他们实际工作能力。为使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法庭都安排了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和法官助理具体对调解员进行指导,并为他们驻庭期间提供伙食。目前,这种新型的业务培训方式已正式启动,开发区法庭油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派遣三批调解员到开发区法庭完成了培训,其他镇区也将在春节后陆续安排人员驻庭接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