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应把握的三个环节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06-06-21 浏览次数:3864
当前,正值在政法队伍中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之时,如何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迫切而又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知道,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是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新时期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念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具体体现。要真正使教育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思想认识环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键思想认识要上去。然而在现实工作中,有的同志思想上不求进步,总认为搞不搞教育一个样,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只管低头干活,不知抬头看路,有时迷失了方向还蒙在鼓里。为此,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出轨、不离道、不偏航,要把听党话、跟党走作为教育的行动指南,要从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在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二是要抬高教育的认识起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顺应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每一名在政法战线上工作的干警,认识程度要高,思维要超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教育的重大意义,真正做到同上级要求思想同心、教育同步;三是要端正学习的科学态度。要真学、想学、愿学,要心入、脑入、身入,要把自己全身心地融入到教育中去,要按照教育计划,一项不漏地抓好每个步骤的落实,做到学习有记录、座谈有体会、小结有汇报。
二、学习深化环节。要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学习深化,重点做好“三靠”,即一靠领导带。“领导带了头,万事不用愁”。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参加教育,要带头听课、带头做笔记、带头参加讨论、带头发言等。担任授课任务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准备资料,精心备课,不要让别人代劳。授课时要多联系工作、联系实际,既做到原则性、灵活性的有机统一,又要做到具体性、细致性的完美结合,要坚决杜绝空话、套话、漫无边际的假大空。要让受教育的人从精神上能真正得到实惠;二靠制度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好的制度是搞好教育学习深化的有力保障,订制度要实在管用、切实可行,绝不能把制度停留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要让订出的制度做到人人皆知,政治部门、纪检部门要联合办公,要真用制度抓、用制度管,使人人都在监督之下,个个都在管理之中;三靠检查促。教育成效明显与否,关键要看检查督导到位不到位,只有把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结合,才能发现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才能针对查出的问题对症下药,提高教育的效果。
三、实践提高环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归根到底是要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做到不离上面的谱,下好自己的棋。要结合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一起抓,结合党纪、政纪、法纪建设一起抓,结合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建设一起抓,只有这样,才能使教育的目的真正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把政法干警培养成有“四心”的人,即“有公心”,才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不计个人得失,自觉维护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有良心”,才会感谢组织的栽培、群众的信赖,尽心尽职,为民谋利,自觉用好手中的权利;“有苦心”,才能抵挡住各种诱惑,坚守气节,潜心钻研业务,成为本职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有决心”,才能把想干的事情干好,不畏困难和挫折,锐意进取,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工作中,努力开创司法规范化建设新局面。
综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离不开政法干警的全身心投入,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只要我们坚持好“五个牢记”,实践好“五个牢记”,我们就一定能打造出一支过硬的政法队伍,就一定能为构建平安社会、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