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身份证买感冒药 内有“乾坤”
作者:于颖 朱莲 发布时间:2012-11-20 浏览次数:286
近日,扬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伪造居民身份证案,判处被告许某拘役四个月并对其伪造的假身份证予以没收。但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此案还“另有蹊跷”。
伪造身份证被查获
许某系广东省人,2012年6月底的一天,被告许某通过他人伪造了一张假的居民身份证,并随身携带。2012年7月11日,被告人许某乘坐出租车途经扬中市大桥卡口,民警小张发现许某神色慌张,形迹可疑,便对其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与询问。小张发现许某随身携带的公文包中有一张与其本人不符的假身份证,还有48板的新康泰克和4板白加黑。
审理过程中现“猫腻”办假证原是为了买药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许某办假身份证的真正用途是去药店买诸如新康泰克、白加黑等药品,并且购买数量较多。法官十分不惑,想深入了解时,发现许某回答问题时眼神躲闪、支支吾吾,以法官独特的敏锐性,立刻明白这件事情肯定另有“乾坤”。
法官多次与其“斡旋”,终于撬开了许某的嘴,真相大白。许某坦白道“我伪造假身份证是为了去药店买药,这两天我在扬中十几家药店里买过这两种药,每次买一到两板,还有少部分是之前在丹阳买的,本来计划今天下午坐车先回镇江,然后回广东的,在扬中大桥被公安机关发现了……”
许某知道,收购此类药品是违法的,并且有的药店在购买这类药品使需要登记身份证。所以,许某从广东东莞出来前便办了这张假身份证,可以多买点药品同时“以备不时之需”。
大批购买 药品转手后被提炼成毒品
据悉,许某和同行的林某、蔡某等人来扬中就是为了多收购这些药,他们分头骑自行车出去找药店,看到路边有药店的就进去买一两盒新康泰克或白加黑。因为数量不多,多不会引起怀疑,后在宾馆里进行汇总,再通过快递寄给广东的买家。此前,许某等人已经在扬州的二十多家药店里买过药,后又途经镇江、丹阳等地逛了多家药店进行购药。药品汇总后,与联系好的广东买家进行交易,先后于扬州和扬中两地共交易了两百多板新康泰克,和数量不等的白加黑。
许某交待,这些药品在药店里每板卖十几元,收购后卖回广东,买家会以每板30元的价格向我们买,这些买家可以从这些药片中提取麻黄碱用来制造摇头丸,进而非法获利。每板新康泰克(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共10粒红色胶囊,每粒含盐酸伪黄麻碱9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4毫克。每板白加黑(氨酚伪麻美芬片Ⅱ/氨麻苯美片)共10粒白色日用药片及5粒黑色夜用药片。每粒日用片含黄麻碱30毫克,每粒夜用片含黄麻碱30毫克。
许某等人大批量购买此类药品,和林某、蔡某等人分工明确,购买、收集、交易、分赃都有固定的人员和方式,环环相扣,也不易被人察觉。
□ 案例延伸
我们走进药店,家庭常备药品首先映入眼帘,记者从扬中市某药店的药剂师处了解到,这种诸如新康泰克、白加黑等常备药品在药店里常年备货充足,顾客前来选购药品时,如若数量不多一般不会追问用药缘由,身份证登记也只是随随便便的扫两眼,重视度不高。但是,一些私人药店为了追求效益,经营者多不会控制买药者的购药数量,普通药品的购买亦相当容易。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受理的7起伪造身份证案件中用于购买新康泰克、白加黑等药品提炼毒品的案件有4起,此类案件不仅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更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希望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类药品的监管,不要给违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