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集体讨薪 京口法院灵活执行暖民心
作者:曹浏 於联 发布时间:2015-02-06 浏览次数:392
“是你们的公正和威严帮我们这些下岗工人讨回了公道,挽回了经济损失。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近日,京口法院成功执结了因公司辞退人员而拒付拖欠辞退职工工资及违约金的系列案件,为一批下岗职工挽回了损失。
孙某等5人原先受聘于镇江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去年因公司效益问题有的人主动提出辞职,有的人亦被公司方无故辞退。在他们离职后,公司一直拒付拖欠的工资及养老保险等费用。无奈,孙某等5人申请镇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要求被申请人镇江某机械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含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及单位应缴纳的“五险”共计11万余元。
镇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后作出仲裁调解书,要求被申请人镇江某机械公司支付给孙某等人上述费用,如不按期支付,则视为违约,需另行支付5人违约金各3000元。本以为这下可以如期拿到拖欠的钱了,没想到公司并没有按期履行,5人无奈之下只得向京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京口法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镇江某机械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但被执行人称,之前因为公司资金周转问题没有按期支付他们费用,后来给他们支付本金的时候他们不要,非要加违约金,此事就一拖再拖,现在那些资金又用于维持公司正常运转,没有“闲钱”给他们了。
此案的执行员夏波在充分考量双方意见后,把双方当事人都约到了法院调解室,让双方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最后提出了一个折衷的建议,要求被申请人镇江某公司在支付本金的基础上,各加付违约金每人1500元,并先支付一部分工资,剩下部分年前付清,如果还是不能如期履行,则在原仲裁书规定的基础上再追加每人1000元的违约金,到时法院将强制执行。这一办法即给被执行人周转资金的时间,又能确保申请人在过年前拿到欠款,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其后,该公司却称对于剩下的部分实在无法确定支付日期。眼看快要春节,讨薪员工的情绪也渐渐低落下去。正逢区人大和两会的召开,孙某等人多次到市信访办进行信访,还多次到区人大反应情况。京口法院执行局在仔细调查该公司情况后,发现一丝转机。原来,该公司还有一件执行案在本院,而该公司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员连忙联系了那起案件的被执行方,说明了原委,快执快结地解决了那起执行案,该公司也同意将这笔钱先用于偿还员工们的剩余执行款。
近日,孙某等5人接到京口法院的通知,如愿拿到了欠款。至此,该下岗职工集体讨薪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快过年了,申请执行人在领取执行款后露出了温暖的笑容,同时,也向京口法院法官表示了最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