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法院:巡回法庭里的家长里短
作者:兴化市人民法院 顾新燕 丁军生 智愚 发布时间:2019-08-13 浏览次数:1122
赡养纠纷、婚姻家庭矛盾、涉三农案件,对于这些在农村地区多发的家长里短,选择在什么地方开庭、如何开展调解工作、怎么判决才能实现案结事了,兴化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自由一套。他们充分利用巡回审理模式,走农户、进村庄、到塘头,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水上巡回法庭”开到鱼塘边
“现在开庭!”兴化市临城街道朱中村一处鱼塘边,一起农业承包合同正在审理中。临时布置的“水上巡回法庭”虽然简陋,但法官、书记员、原被告席位以及锃亮的国徽,该有的一样都没少。
老付是临城街道的一名养殖户,十来年前,他流转了村里的245亩鱼塘,合同期限到2024年。过去的几年里,老付早出晚归、辛勤劳作,鱼塘收益可观。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的养殖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老付承包的鱼塘原先约定承包金为每亩600元,如今这周边的鱼塘承包金每亩都超过了1000多元。因此,同村40多户村民向村委会反映,认为老付不能再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承包金来履行,要求提高鱼塘承包金。
老付捧着当初签订的合同向法官说道:“这可是白字黑字,怎么能说变就变!”
“隔壁村的租金已经翻了一番,这个价格我们亏大了。”
“245亩地是村集体的,损害村集体的利益就是损害村民的利益!”
庭审现场,当事双方据理力争。因纠纷不仅涉及老付个人的利益,更涉及40多户村民的集体利益,因此,承办法官、开发区法庭庭长朱均在开庭前已经多次实地调查、了解情况。为了高效、顺利化解矛盾,法庭决定开展巡回审理。“现在正是投放鱼苗的时节,错过了就要耽误一整年的养殖。希望可以通过就地审理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让村民和老付都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朱均介绍道。
庭审结束后,朱均庭长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合同是十年前签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后,约定的租金可以适当提高,但也不能完全以周边地区的现有水平为标准。”听了法官详细的法律释明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度租金以每亩1050元计算,以后每年度以每亩1100元计算。
调解过程虽有坎坷,却终为人心所向,庭审结束后,巡回法庭内响起阵阵掌声。
“普法讲堂”讲到家门口
近年来,农村结婚高额彩礼之风愈演愈烈,男方为了能讨上媳妇,往往需要倾其所有。婚后,彼此又易产生矛盾甚至分手,双方家庭也常因高额彩礼不睦。
兴化法院西鲍法庭受理的这起离婚纠纷,因涉及彩礼返还,一波三折。
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来自安徽的小王与家住兴化的小张经人介绍相识,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后,小王先后给付小张彩礼、“三金”等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去年1月,二人登记结婚后回到小王安徽老家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原本以为小两口会过上幸福的生活,然而共同生活几天后,小张发现小王隐瞒了身患疾病的事实,与小王家人发生激烈争执。身在异乡孤立无援的小张回到了娘家,并向小王提出分手。此后,小王及其父母、亲戚多次前来劝小张回安徽都没有成功。而小王一家生活并不富裕,平时收入来源于做瓦工,此次结婚花在彩礼、“三金”、宴请宾客上的开支超过30万元。面对即将人财两空的现状,一家人情绪激动,与小张家人发生多次冲突,经村委会、派出所调处均未能解决。今年4月,小王一纸诉状将小张起诉至兴化法院,要求判令双方离婚并返还礼金。
西鲍法庭考虑到此类案件在农村具有典型意义,如能妥善化解对今后审理该类案件具有示范作用,因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法庭决定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请来二人的亲戚朋友以及小张家的邻居、村里的村干部现场旁听、评理公断。
“我虽然和小张是一个村的,但帮理不帮亲,20万彩礼要适当退一点。”
“小王家也做得不厚道,生病了可以治,瞒着不是个事,这事他们家也理亏。”
旁听群众你一言我一语,评理说情。
“清官难断家务事,按说两个年轻人虽然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但因已领取结婚证,原则上对于彩礼不予返还,但小王一家经济困难,在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酌情适当返还。”承办法官说道,“让当事人的邻居、亲戚、村干部参加旁听,不仅能帮忙说理,更能通过‘现场教学’,将法律知识传播出去。”
最终,小王、小张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由小张返还部分彩礼给小王。至此,一起因婚约财产而起的离婚纠纷圆满解决,旁听的群众受益匪浅。
“编外调解员”凝聚新助力
去年以来,兴化法院选聘乡镇网格长、网格员担任“文书送达员”“审判监督员”“矛盾助解员”“执行信息员”,前期,该院为辖区内55名“四员”颁发聘书。这支“编外调解员”队伍的建成,有效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增强审判工作辐射效应。
6月下旬,在兴化市戴窑镇杨林村,一起赡养纠纷正在巡回审理中,除了当事双方,法庭还邀请了辖区“四员”、人大代表以及部分村民参加旁听。
法庭上,老顾对法官说道:“我今年85岁了,老伴患有帕金森,生活无法自理。我们能够体谅子女的难处,本不想给他们添麻烦,可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原告老顾与老伴共育有5个子女,都在外为了生计奔波。母亲患病以来,老三和老五轮流照顾,其他几个子女长期在外,难得回来探望。考虑到两位老人行动不便,法庭决定上门巡回审理。
“赡养父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不逃避,但上有老下有小,都忙着讨生活,有时是有心无力……”五名子女向法官说道。
辖区熟悉这一家的“四员”向法官介绍道,这一家子女其实都挺孝顺,希望法庭帮助他们定一个赡养方案,避免今后矛盾产生。
在辖区“四员”以及人大代表的协助调解下,最终父母与子女达成了和解协议,对两位老人的医药费、生活费以及护理工作作出明确的约定和分工。老人颤颤抖抖在调解协议按上手印,感谢法庭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我们法庭不过是依法办事,而你们是真真正正的一家人,希望这份调解协议能够将你们的父母子女之情永远紧紧相连!”承办法官张艳说道。
“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父母子女是这世上最无法割舍的情感和责任,每每有赡养纠纷诉讼至法庭,一般都选择到他们生活的地方开庭审理,并注重发挥“四员”对村民社情相对了解的优势,将纠纷化解、将亲情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