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每一言每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中。可以说,人民群众是法院审判工作最好的评判员”,在苏州市金阊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宣传月”动员大会上,院长韦炜向全院干警再次强调了这一观点。本着这一指导思想,金阊法院以“诉讼服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随案监督表”制度,把监督权交给诉讼当事人,让人民群众来评判法院审判工作。

 

“随案监督表”主要是将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法官的要求、规定及有关审判纪律通过表格向诉讼当事人交待清楚,在立案时即将该表发给诉讼当事人(一人一表)。请当事人对法官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对案件承办人员的审判作风、廉政办案等情况作出评价。结案时由当事人在“随案监督表”上签署评判意见,交给本院政工部门入卷备查,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为让当事人更好地评判和监督法官,金阊法院将全院干警的姓名、职务和照片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监督橱窗里公开,并要求全院干警配带胸卡上岗。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则可以随时向本院或上级法院的“投诉中心”反映。 

 

实践证明,“随案监督表”的效果是明显的,审判人员普遍感到压力大了,责任重了,更加自觉地从“小事”做起,恪尽职守,严于律已。来金阊法院办事的群众普遍反映“如今金阊法官,脸上笑容多了,架子没了,办事公道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确实给金阊法院带来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