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作者:包文炯 发布时间:2011-01-26 浏览次数:261
2011年1月,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一起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专程派人送来了锦旗及感谢信,对滨湖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理知识产权纠纷,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锡字牌”系无锡市上市公司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2009年初,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查获曹某生产假冒“锡字牌”注册商标的出油阀偶件,案值20余万。检察院以曹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起诉至我院,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同时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滨湖法院合议庭成员面对这样一起刑、民交叉的民事纠纷,充分考量了刑、民案件对证据不同的认定规则,仔细梳理繁琐、专业的证据,务必在认定案件事实上做到客观、公正。同时,面对已经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被告人曹某,合议庭成员耐心释明法律,使其最终真诚道歉并自愿作出民事赔偿,积极消除犯罪行为对权利人的负面影响,较好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