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全局工作之中,以诉调对接为载体,以“无讼”创建、和谐共建、参与网络化社会治理为抓手,大力加强诉源治理。建立健全“一站式”联动工作机制,在交警、劳动仲裁、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设立巡回法庭200余个,通过在社区、乡村设立审务工作站,派驻1121名法官担任审务指导员。所有基层法院全部上线运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截至目前,共在网上申请调解道交事故案件近25661件,调解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位,调解成功案件涉案金额5.72亿元。

——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省法院先后与公安、卫生、台办、妇联、消协、侨联、住建等31个部门联合下发规范性文件,基本实现了民商事案件类型全覆盖。省委政法委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全省社会稳定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42个县(市、区)将这一指标纳入地方综治考评。2018年,全省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增幅由2015年的8.49%下降到5.19%,低于全国平均增幅5.32个百分点。今年1-6月,全省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500846件,同比增长8.26%,较全国平均增幅低5.65个百分点,有30个基层法院同比下降。常州武进、泰州海陵、南通港闸、淮安盱眙、徐州鼓楼等地法院通过加强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和示范性诉讼,物业服务纠纷等批量案件出现了下降的良好局面。

——加快构建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省法院会同省司法厅在连云港市成立江苏首个“非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工作的意见》,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七种非诉解纷方式,搭建起新型多元化解“府院联动”工作平台,初步形成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二元格局。全省法院共设立168个律师工作站和316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将692名人民调解员编入速裁团队,实现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有机衔接。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加强诉前调解程序前置试点的意见,对起诉到法院的八类民事纠纷,原则上先行诉前调解。2018年以来,派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共调解矛盾纠纷163722件,调解成功61888件,调解成功率达37.80%。加强对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宣传,全省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非诉解纷好处的宣传标语,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纠纷解决方式。(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好处标语样式附后)

二、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

——积极构建全流程诉讼服务体系。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经过2009年、2014年、2016年三次优化升级,不断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江苏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系统化建设,全面实现“线下一站全办、线上一网通办、跨域服务能办”,具有江苏特色的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升级改版“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全面入驻“江苏政务服务网”,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等37项诉讼服务。上线运行“江苏微法院”,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利用手机微信小程序,实现网上立案、文书查询等20多项在线诉讼服务。各级法院全部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查询、预约法官、预约立案等服务,2019年至今已提供热线服务20余万次。徐州泉山、铜山等法院在地方综治中心和社区设立自助式诉讼服务中心,实现“24小时服务不打烊”。

——积极构建全覆盖立案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目前,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在全省法院已实现常态化、全覆盖。8月2日,江苏六合法院与上海徐汇法院成功实现全国首例长三角“一网通办”跨域立案,在全国产生积极影响。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民事、行政一审网上立案近44万件,占新收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的33%。2019年,全省法院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的案件比例将突破50%。以跨域立案为突破口,加大跨域诉讼服务推进力度,制定《关于推进跨域诉讼服务改革的实施办法》,让人民群众不受地域、审级限制,今年年底前在全省任何一家法院都可以实现案件查询、签收文书、卷宗查阅等跨域诉讼服务。

——积极构建全链条纠纷化解体系。全省所有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或速裁庭设立速裁团队,建立以案由类型、诉讼标的、诉讼主体身份、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等为重要指标的简单与复杂案件分流规则和繁简分流智能识别系统,实现繁简案件及时分流。无锡、常州、淮安、宿迁等中院积极探索开展二审案件的快速审理工作,一审适用速裁机制的案件,二审法院原则上均分配到速裁组织审理。建立分类明晰、权重科学的考核标准,区分案件类型和难易程度,对办理简单案件与办理复杂案件的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分别设定不同的考核重点,确定考核指标。对物业服务、劳动争议等批量纠纷开展示范式诉讼,形成快审一个、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积极构建全方位审判辅助体系。全省法院普遍建立诉讼材料集中收发扫描中心,全面推广苏州中院集中编目模式,对诉讼材料进行统一集中扫描、智能编目、OCR识别,85%以上的审判流程信息在立案阶段统一录入。建立卷宗云柜流转系统,材料流转信息即时通知,流转过程动态跟踪、全程留痕、高效安全。无锡法院开发电子送达平台,设立法律文书送达中心,利用手机号码实名制精准找“人”,平台送达成功率80.10%;南京高淳等法院组建团队或由专人从事送达工作,引进第三方工作人员进驻,集中办理送达业务,送达成功率明显提升。泰州姜堰法院将导诉、诉讼材料扫描收发、立案信息填报、送达、排期开庭、12368诉讼报务热线等司法事务性工作外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集中办理;一些基层法院设立保全和评估鉴定工作中心,集中办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的保全、评估、鉴定、审计等相关事务,采取服务外包方式,积极推进诉讼服务市场化运行。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按照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要求,加快建设多元化解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重点从硬件建设、软件升级、制度完善、功能扩展向重塑诉讼格局的全方位改革拓展,实现由窗口服务向诉讼全程服务的功能转型,由接力式服务向体系式服务的品质提升,不断提升一站式解纷、全方位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附:“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好处”宣传标语

 

 

 

 

 

 

 

附件:

 

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好处

 

一、速度快,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处理时间短;

二、花钱少,大部分非诉方式不收费,可以节约成本;

三、不伤和气,调解员都比较善于做调解工作,不会使双方矛盾激化;

四、保护隐私,非诉纠纷一般不会公开进行,不会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和秘密;

五、经人民法院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