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时,他的父亲因为抢劫被判刑十二年;在他的儿子只有两岁的时候,他却也因为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日前海门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件令人唏嘘的案件,被告人小郑案发时只有十七岁,尚未成年。这样一个尚不成熟的父亲,17年的生命中到底经历了什么?又是什么让他重蹈自己父亲当年的覆辙呢?

 

199412月,小郑出生在安徽省一个普通的村庄里,在他幼时的记忆中,并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没有天伦之乐的片段,因为在他只有两岁的时候父亲就因为抢劫锒铛入狱,被判了12年的有期徒刑。母亲很快和父亲办理了离婚手续,抛下他远走他乡,还在牙牙学语的小郑只有在伯伯、伯母的照看下渐渐长大。小郑不明白,为什么别人都有爸爸妈妈,而自己没有呢?没有父爱母爱的童年让他越来越自卑。上了小学之后,二年级都没有念完,小郑就因为受不了别人对于他没有父母的嘲笑而辍学了。

 

12岁,别的孩子都还在学校里欢笑嬉戏,在父母的呵护下快乐成长,小郑却开始了他流浪的生涯。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小郑只能在各地乞讨为生,随后又尝试了油漆工、洗车工等多种工作。

 

两年后,小郑的父亲出狱了。看到小小年纪的儿子没有完成学业,也没有稳定的工作,老郑非常痛心。他一面忙着努力工作赚钱来弥补对儿子的遗憾,一面也想要用自己的经历教育儿子,不要像爸爸一样,要好好做人。他对小郑说:做好人不容易,做坏人却是很容易的。由于幼年时没有父亲的疼爱,现在父亲又经常因为儿子犯错而打骂,小郑心里对父亲很是怨念。

 

一心想让儿子成才的老郑没有想到,儿子事业尚未稳定,却很快就要结婚了。原来,小郑在KTV打工时认识了一个名叫晶晶的女孩儿,两人一见钟情,很快晶晶就怀孕了。虽然小郑只有15岁,但在农村里早婚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于是老郑拿出仅有的几万元积蓄给小郑和晶晶办了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小郑当着老丈人的面发誓会一辈子对晶晶好。没多久,白白胖胖的孙子出生了,全家人乐得合不拢嘴,小日子眼看是越过越红火了。

 

为了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小郑换过几次工作,却怎么都不顺心。2012年春节后,听小兄弟说他在海门干油漆工赚钱不错,小郑也带着老婆孩子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很快,晶晶找到了在超市做售货员的工作,小郑却一直没有揽到活。

 

2012218日凌晨,小郑在晶晶工作的超市旁等着接她下班,由于无聊,就去边上的游戏机房玩老虎机,没想到手气很背,把身边剩下的几百块钱都给输光了。想着过会儿晶晶该怎么责骂自己,孩子的奶粉也快喝光了,奶粉钱还没有着落,小郑开始慌了。这时,一个荒唐的想法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找个人抢点钱用用。

 

很快,小郑就找到了他的目标——一个从路边黑色轿车下来的拎包女子。他尾随这名女子走进了巷子,当走过两个路灯之间的黑影时,他迅速冲上前去,用右手捂住该名女子的嘴,左手拽住她的手,不让她反抗,一边拽一边对她吼:“你别叫,不叫的话什么事情都没有,你要是叫的话我就弄死你。”然后将该女子皮夹里的700元人民币全部抢走,临跑之前仍威胁她说:“你不要喊人,你要是喊人的话我弄死你。”

 

 这一切进行地出乎小郑预想地顺利。案发后,小郑回忆起当时那一幕说:“没想过是什么后果,当时我想,如果她反抗,我就跑。其他的,真没想那么多。”

 

 法庭里,老郑老泪纵横,声称儿子走到今天,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小郑却说:“从小到大,他根本没有疼过我,就算我以后出去了,我也觉得他根本不像我爸爸。”

 

缺失的父爱让小郑过早地失去了家庭的管教;自身文化程度低,过早踏上社会,让小郑缺乏对社会的正面认识,也缺乏法律意识。这一切最终导致了小郑做出了让自己后悔一生的举动。

 

海门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小郑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被告人在实施抢劫犯罪时已满十七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庭审中能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庭宣判时,对丈夫极度失望的晶晶并没有带着儿子露面。面对法官,小郑说自己最最对不起的就是只有两岁的儿子:“没有爸爸真的很惨,我真的不希望我儿子像我当年一样,我真的很后悔。我现在就是好好改造,希望早点出去。希望我爸能把我儿子管教好,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