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驾驶满载稻壳的货车到达目的地后,电话联系厂内工人前来卸货,一名工人在货车右侧手抓捆扎稻壳的绳索向车上攀爬时,在货车左侧的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解开绳索,导致该工人跌下货车伤重不治。1116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陆西友有期徒刑一年,缓刑六个月。

 

20123287时许,陆西友驾驶货车附载稻壳至沭阳县胡集镇沭河木业院内后,电话联系黄士平、黄士军等工人来卸货,黄士平在货车右侧手抓捆扎稻壳口袋的绳子向车上攀爬时,陆西友未经观察即在货车左后侧解绳子,致黄士平从车上跌下摔伤颅脑构成重伤,同年45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士平符合高坠跌伤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被告人陆西友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本案的民事赔偿部分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和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西友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陆西友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予以支持。被告人陆西友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