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2010年十大特色 亮点纷呈
作者:张羽馨 发布时间:2011-01-26 浏览次数:404
近年来,南京中级法院的司法民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他们司法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形成以法院为主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格局;他们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司法裁判融法律意志与民意民愿相结合,得到社会广泛认同;他们在认真总结完善司法民主建设,不断深化推进的基础上,形成了司法民主的南京模式。南京市委批转了市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民主建设的意见》,江苏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总结经验,加强推进。
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
为当事人提供更便利、快捷、有效、低成本的服务,2010年11月底,新建立的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设立了诉讼保障、诉讼服务、纠纷分流化解等5项职能,为当事人提供司法一站式服务。只要走进诉讼服务中心,就会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打官司就能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
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解答法律咨询12426余人次,查询案件7927件次,接转材料1177件次,开展司法救助1677件,诉讼服务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南京中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是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内容最齐全、功能最全面的司法为民场所。
“海选”人民陪审员择优任用
中院推广下关法院人民陪审员“海选”的经验做法,在全市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公开选任制度。去年,全市通过公开竞争、择优增选人民陪审员131名。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数达到505名。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9131件14134人次,提高了司法的人民性和案件的质量。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192个司法服务点与群众零距离
中院深入开展审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机关“五进”活动。在全市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设立司法服务点192个,通过挂钩结对联络、法律风险提示、发放企业联系卡、开展法律培训等形式,提供直接快捷的司法服务。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开展送法活动54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答疑12426人次,开展司法救助1677件,巡回审判和就地办案13270件次,审结案件10656件。
执行联动经验最高院推广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被执行人不配合法院执行是执行工作的难点。中院出台《关于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的若干意见》,建立执行网络。目前,全市13个区县已织就了一个覆盖各乡镇、街道、自然村、居委会和社区的全方位、大纵深的协助执行网络。目前,全市共聘任协助执行员938人。近三年来,协助执行员参与法院执行累计2485次,向法院提供有效执行信息9200余条,协助法院执结1100件。该经验被最高法院推广。
双管齐下确保量刑公正
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将量刑建议纳入法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双管齐下。在实体方面,改变传统的“估堆式”量刑,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将量化引入量刑机制,确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裁量权。在程序方面,引入量刑建议,改变以往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混为一体的做法,将量刑纳入法院审理程序,建立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从而达到统一量刑标准,规范量刑程序,保障量刑公正。
司法民主白皮书接受公众监督
2010年11月16日,南京中院向社会发布《南京法院司法民主建设白皮书》,全面介绍推进司法民主建设的六项工作机制。3万多字的白皮书重点介绍了南京法院司法民主建设的发展情况、重要举措,同时阐述了他们推进司法民主建设的体会与启示以及继续深化与发展的工作打算与思考。
从2008年开始,中院在全市全力推进司法民主建设,经过近三年来的努力,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明显改善,涉诉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2007年,中院在全省中院排序居中落后的申诉、申请再审、四项案件未结率、调解撤诉量、当庭结案等重要、关键性指标已经由落后转为先进;司法的公信力、认同度和满意率得到明显提升。2009年11月至12月,省法院委托国家权威调查机构在全省19800户城乡家庭中开展了全省法院公正满意度调查,市民的满意率高达99.05%,在全省法院排名居前,多项指标全省第一,2010年底的调查显示,中院的满意度和满意率均居全省第一。
九项监督机制搭建防火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工作,南京中院出台《关于建立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监督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建立九项监督机制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建立《告知当事人书》随案发放、近亲属相关行业报告登记和信息公开、审判岗位回避、特殊情形事后报告登记、律师违规信息披露、回访案件当事人、信访投诉提醒谈话、廉政预警建议、建立廉政监察员派驻制等九项机制,以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百条司法建议担当决策参谋
2010年,全市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结合审判,一方面紧紧围绕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倾全市法院之力,集中全市法院的智慧,成立课题组进行调研,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的决策作参谋;另一方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法律问题、管理漏洞等,及时提出堵漏补缺的建议。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04条,这些建议大到经济建设、涉农纠纷、信用机制,小到保险赔偿、劳动保险等,既紧扣当前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又关注民众的切身利益。
规范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市法院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增幅明显,达近万件,并且百万元、千万元的大标的额的案件屡见不鲜。部分案件牵扯担保公司、地下钱庄的非法集资、高利贷行为,因放贷人恶性追债,或因借款人资金链破裂使矛盾升级转化并引发了多起群体性纠纷,有的甚至升级为刑事案件。由民间借贷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已成为当前影响全市和谐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中院经过调研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审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律适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加强审查,正确区分借贷行为,依法加强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惩非法集资、高利贷行为。近两年来,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近万件,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五位一体”化解劳动争议
中院与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法律服务所、劳动保障所等调解网络及社会各界力量沟通和协调,共同建立起诉讼调解与劳动调解组织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
2010年,全市基层法院新收劳动争议一审案件4908件,同比下降3.42%;审结4823件,同比下降5.33%;结收比达98.27%;共调解2014件,撤诉962件,调撤率达61.7%。中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1797件,共调解393件,撤诉327件,调撤率为40.11%。去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不再是简单的追索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新形势下劳动争议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出现了特殊用工形式的劳动关系确认问题,失业赔偿金损失的赔偿计算问题,用人单位因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致使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养老统筹的损失认定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非合同制用工的问题,第三人侵权的工伤待遇问题,逆向劳务派遣的问题,同工同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