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他人不雅视频敲诈 男子被判刑
作者:叶沁 发布时间:2015-02-02 浏览次数:405
利用笔记本电脑偷拍他人的性爱视频并以此敲诈男方十万元,近日,姑苏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被告人刘某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刘某今年28岁,是个无业游民,有犯罪前科。刘某有个朋友“小丹”在苏州租了一套房子但人经常不在苏州,于是刘某和老婆借住在“小丹”家中。去年7月的一天晚上,“小丹”突然打电话给刘某说要带个朋友回家,要求刘某和其老婆回避一两个钟头,挂完电话的刘某很快动起了歪脑筋,打开了卧室的笔记本电脑,并且同时开启了某摄影软件,将摄像头对准了床的位置,等屏保时间到了屏幕变黑后便出了门。两个小时过后刘某回来查看电脑,发现果然录到了自己想要的不雅视频。就在这时,本打算自己“欣赏”的刘某发现卧室里多了一块男士手表,于是想到用这段视频去敲诈小丹带回来的男性朋友张某,刘某假借要还手表的名义从“小丹”那要到了张某的手机号,先是发短信给张某说自己手中有张某和女子发生关系的视频,眼看张某将信将疑,随后又发了两张视频截图给张某,要求张某汇十万块钱给自己指定的账号,不然就将视频发布到互联网上。张某迫于无奈只能给刘某汇了两万块钱,但眼看刘某仍不满足,张某只好报警,警方随即将刘某在太仓抓获。
姑苏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归案后,李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姑苏区法院审理的利用偷拍到的不雅视频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时有发生,罪犯往往抓住了受害者害怕事态扩大的心理,常常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法官提醒市民要提高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如果遇到不法侵害,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