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日下午,冒着绵绵秋雨,扬中法院来到油坊镇油坊村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在村卫生室内用桌椅搭起了简易的庭审现场,公开开庭审理油坊村十七组一起排除妨碍案件,辖区内调解主任以及村民共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原告龙某与被告勇某系邻居,被告勇某的部分树木长在原告的房屋西边,长期因刮风下雨对原告龙某房屋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现被告一棵树倒在原告龙某房屋上方,经镇村多次调解无效,龙某遂一纸诉状将勇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砍掉影响到原告房屋的三棵树,并赔偿其房屋损失计2800元。

 

被告勇某认为,其在原告房屋西边的自留地上种有一些树木,其中一棵在今年810日被台风刮倒,若原告要求砍树,需要补偿其青苗费3000元,并对原告2800元损失不予认可。

 

在前往原告住处实地勘验被告树木倾倒危及原告房屋的情况后,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以及调解主任的劝说,原、被告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后各自退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121116日前将其倾倒在原告房屋上的树木进行修剪,且定期修剪超过原告界址的部分;原告自愿放弃要求被告赔偿的诉讼请求,最终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纠纷亦时常发生,法官们秉着“调解优先、促进和谐”的原则,全力维护乡邻和睦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巡回审判法庭此次送法下乡,让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观看庭审后,一位老大爷赞赏地点点头:这是一场很好的法制课,法院的这项活动很合我们的心意。

 

近年来,扬中法院以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注重开展巡回审判法庭下乡办案,把法庭带到田间地头,将法庭开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让群众真正参与到整个法庭的审判过程,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法院在老百姓心中的司法公信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