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网络“QQ”聊天中,认识了一名自称为“琪”的女子。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后,女子以需买衣服、定亲礼等为由,诈骗该男子近8万元。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黄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以罚金五万元人民币。

  2013年5月,被害人冯姓男子的QQ好友中,突然出现一名网名为“琪”的女子。几经交谈后,冯某了解到“琪”是某大学的在校学生,长相漂亮又有气质。令人意外的是,“琪”的姐姐恰好是冯某生活中认识的一个朋友黄某,而且两人还非常熟悉。冯某认识了熟人的妹妹后,非常高兴。两人在QQ上很快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己了。两三个月后,冯某要求“琪”做他的女朋友,但“琪”称先试三个月,看冯某是否有诚意,可以的话,就答应做其女朋友。得到回应的冯某,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为了表现自己的诚意,冯某对于 “琪”的一切需求都有求必应,而冯某送的礼物也都让黄某代为转交给“琪”,黄某看上去也挺乐意做两人的红娘的,言词中似乎并不反对二人交往。

  又过了几个月,在冯某强烈追求下,“琪”终于答应做其女朋友,此后“琪”更是变本加厉地索要各种财物,而冯某是甘之如饴、有求必应,恨不得把心都掏给“琪”。2014年3月份,“琪”与冯某聊天时主动提出冯某可以提亲了,冯某自然喜出望外。但“琪”要求5万元定金礼金,并让冯某把钱给她姐姐黄某转交。冯某一口应承,马上给了黄某5万元,让她早点送到“琪”的手中。但之后,冯某每次“QQ”聊天上找“琪”,“琪”不是不在线,就是在线也随便敷衍了事。到了6月,“琪”几乎不用QQ了,冯某这才意识到被骗。冯某找到“琪”的姐姐黄某问个究竟,但黄某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冯某觉得黄某不靠谱,回去就报了警。黄某听说冯某报警了,吓得魂飞魄散,原来黄某就是“琪”,这一年多时间,黄某一人分饰两角,骗取冯某金钱、手机、戒指等共计人民币近8万元,真可谓赚得盆满钵满。几天后,黄某主动投案自首,这场闹剧终于真相大白。最后,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许多“有心人”会利用网络、网站、聊天工具等途径,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从而获取自己的非法所得,甚至是做出一些违反伦理道德的事情。而作为我们自身,更应当洁身自好,文明上网,千万不要被网络中的花花世界所诱惑。尤其要注意的是,在“QQ”、“微信”等聊天过程中,如遇到陌生人要求汇款等,不要轻易相信,不要看到头像好看的帅哥、美女,就说什么是什么,这也许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天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