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用毒品抵债 男子担心卖掉犯法自己吸
作者:木易 发布时间:2014-12-31 浏览次数:441
因为欠款人用“冰毒”抵债,宿豫区一孙姓男子染上毒瘾,且觉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竟多次容留他人在自己的私家车里吸毒。近日,孙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宿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今年不到40岁的孙某为人较为和善,从其外表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和毒品连在一起,但恰恰就是这样一个老实人成为了吸毒者甚至容留他人吸毒。孙某和毒品的接触富有戏剧性,孙某和张某是朋友,张某几年前从孙某处借款五万元,碍于情面孙某一直没有催要。去年,孙某在生意上损失较大,便鼓起勇气向张某索要欠款,张某无力还款便给了孙某一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用于偿还债务,孙某本想卖掉冰毒变成现金,但又听说贩卖冰毒会触犯法律,最后孙某决定自己享用便成了“瘾君子”,其后觉得自己吸食不过瘾,便又拉拢其他人共同吸食毒品。对于吸毒场所的选择,孙某到也斟酌了很久,在住处吸食担心家人怀疑,在宾馆、酒吧等公共场所又害怕公安机关盘查,最终孙某选择在自己的私家车内容留他人吸食毒品。2014年2月至4月间,孙某选择在宿豫区内较为偏僻的地方容留他人在自己私家车内吸毒7次。
宿豫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健康权利,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孙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孙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