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冯某因对所分安置房不满意,在提出的换房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她现场撒泼,连维持秩序的民警也照打不误。近日,东台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原来,冯某系拆迁户。2014411日下午,因所分安置房处于小高层的二楼,光线不足,冯某担忧影响房子的价值,便在安置房分房现场提出换房要求。几经交涉,冯某的要求均被拒绝,直接导致其情绪失控。她立即冲上前去,将分房现场二楼北墙上的的公示牌撕扔地上,并用脚踩。在现场维护分房秩序的民警柳某立即上前劝阻,冯某非但不听,反揪扭柳某的衣领并赖倒在地上。另一民警寇某口头传唤冯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冯某又拒不配合,还揪住其警服用力拉拽,并用脚踹,致使该民警的颈前皮肤擦伤,警服和内衣被撕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