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子未料非亲生 慎重调解解双方结怨
作者:戴琴、陈勇、陈思聪 发布时间:2014-12-31 浏览次数:349
90后男女未婚同居,并生两女,共同生活期间男方发现其中长女并非亲生,次女是否亲生也产生疑问。为此,双方发生矛盾,男方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小孩均归女方生活,并返还礼金5万余元,近日,射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暨析产纠纷案。
均为90后出生的李某与刘某于2011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并同居生活,
法院了解案情后,遂通知女方单独进行交流,女方表示长女并非亲生,对原告比较亏欠,但双方现在已经没有感情,对于返还礼金问题,因为自己现在需要带两小孩,现在没有能力,请求调解。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情特殊,遂再次通知双方进行单独交流。一方面说服原告,小孩虽不是亲生,但毕竟共同生活多年,有一定的感情,望原告看在小孩还小,女方现在也比较困难,对返还礼金问题是否能作出让步,通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两女随女方生活,放弃要求男方支持抚养费,并一次性返还原告方礼金3万元,最终一起特殊的同居关系纠纷案件最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