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才知女儿非亲生 挂名老爸一怒之下收回房产
作者:刘佳玉 发布时间:2012-11-16 浏览次数:496
家住苏州的曹鹏与张莉因为感情不合离婚,离婚后,曹鹏却发现女儿并非自己亲生,一想到自己被带了“绿帽子”,还做了这么多年的挂名老爸,曹鹏义愤难平,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要求张莉赔偿其精神损失30万元,并撤销其对女儿房产的赠与。
曹鹏和张莉经人介绍相识,没过多久两人便登记结了婚。虽说婚前感情基础一般,但组成的小家庭也算和睦安乐。不出2年,张莉诞下了一名女婴,初为人父的曹鹏欣喜不已,为女儿取名曹飞。然而,好景不长,在共同抚育曹飞的这段日子里,曹鹏因为工作变动,需经常出差,常常照顾不到家里的妻子和孩子,夫妻间聚少离多,最终两人平静的结束了这场婚姻。曹鹏和张莉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并约定将女儿曹飞由父亲曹鹏负责抚养,同时,曹鹏还将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女儿曹飞。离婚后,曹鹏带着女儿曹飞回老家悉心照顾。可日子一日日的过去,女儿也一天天长大,周围的邻居和朋友每每见到曹鹏带着女儿,总是开玩笑的取笑曹鹏的女儿一点都不像他,从此,这个疑团就在曹鹏心里慢慢膨胀开来。终于有一天,曹鹏忍不住带着女儿去上海做了亲子鉴定,最终确认了曹飞与其并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投入了那么多精力在这段婚姻上,倾注了那么多感情在女儿身上,到头来,带了那么多年的“绿帽子”,还替别人白白抚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越想越生气的曹鹏终于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张莉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赔偿其精神损失30万元,并撤销离婚协议书中曹鹏对曹飞房产的赠与,要求收回该房产。
本案双方当事人立场对立,态度坚决,后经过园区法院法官一次次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房产赠与的全部内容,确认涉案房产归曹鹏所有,张莉需协助曹鹏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