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女,1966年生,中共党员,1997年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律系,同年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96-1999年任经一庭专职审判长,2000年至今为选任审判长,现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陈晨同志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敬业精业,在审判长的岗位上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D?D5年来,她带领的合议庭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700余件,其中多数是新型案件,案情复杂、审理难度大、社会影响大,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陈晨及合议庭办结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庭人员及合议庭之首。2001年,陈晨所在合议庭审结一审案件数106件,超额完成定额目标120%,无一件超审限案件,上诉的案件无一件改判和发回重审。
  ?D?D5年来,她撰写并发表调研文章10多篇,其中撰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华夏银行南京城中支行存单纠纷一案的判决书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裁判文书改革的典范,刊登在《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上;撰写的广州三新养殖场诉江苏省粮油进出口总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案例被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新类型案件审判的范例,刊登在《新型案例选编》上;撰写的广州三新养殖场诉江苏省粮油进出口总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案例被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新类型案件审判的范例,刊登在《新型案例选编》上。
  ?D?D5年来,她多次被评为法院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1999年被评为南京市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先进个人,2000年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称号。
  一、服务大局,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采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审判工作中,陈晨胸怀大局,做到“三个结合”。即严格执行法律与贯彻执行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相结合,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到审判的全过程;严肃执法与灵活运用法律政策、法律手段相结合,使审判工作在维护稳定、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中发挥作用;公正执法与耐心号田致地宣传解释法律政策相结合,切实让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了解法院职能,自觉学法知法懂法,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例如在审理南京港口经济发展总公司诉江苏金宾林产江业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纠纷一案,原告是南京港务局的下属公司,被告是台商独资公司,涉及的是双方1995年至1998年间的合作协议,不仅涉及的款项多,而且在履约问题、违约责任的问题上双方颇有争议。陈晨凭她丰富的司法实践,扎实的理论功底,以清晰简洁的审判思路,从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中迅速捕捉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找出与审理有关的最核心的基础法律关系,与合议庭的同志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帐、清帐和法律分析,明确了各方的违约责任。双方对法院的判决均当庭表示服判。该案的审理,在保护固有企业合法利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外商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她结合审判,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当好党委、政府、企业的参谋内去年,她参与了关于国有企业涉诉情况的调研。在调研活动中,她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大局意识,找准法律与社会生活的最佳点,提出了较为有效的建议。该调研报告得到南京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批转到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政府和企业内引起较大反响,为企业改革发展和政府指导企业改革提供了良策。
  二、立足本职,提高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为实现公正和效率目标,陈晨注意吸收先进、科学的审判经验,把独立、公正、民主的现代司法理念,融入审判实践中,在三个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一是着力强化合议庭的功能。她注意吸收先进、科学的审判经验,把独立、公正、民主的司法理念融入审判实践中,在合议庭的内部运行规律上进行大胆的探索,充分组织协调,认真把握合议庭运行的“四个环节”。首先,合理分工,形成合议庭的整休合力。她认真指导合议庭成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找准解决纠纷的途径。其次,驾驭庭审活动,强调当事人举证、质证,注重当庭认证和说理,拓展了审判的公开性,强化了庭审的实效性,大幅度提高了庭审质量和当庭结案率,树立了法官居中裁判的形象。再次,将调动合议庭成员积极性作为强化合议庭职责的重要手段,认真组织评议案件,群策群力谋求案件出路。她认为合议庭成员并不是审判长的助手,合议庭整体大功能的发挥,应当建立在合议庭每个法官独立的对法律理解和适用上。因此,为克服过去“审”与“判”相脱节的弊端,强调在评议时每个法官的独立平等,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第四,严把文书质量关,审慎签发裁判文书,使法律文书成为认证说理和法制宣传的载体。2000年,该合议庭当庭结案率达90%以上;审理的案件无一件改判和发回重审,无一件超审限。
  二是平等保护各类投资主体。她自觉更新司法理念,变过去的为国企的单一服务为全面保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着力优化南京区域投资环境。审理成都市农垦商业公司诉中国建行南京市鼓楼支行返还锁'产纠纷案时,双方围绕500万元存款鼓楼支行有元代管义务争议较多,她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定鼓楼支行未能按《委托书》承诺的事项履行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此基础上,耐心做好被告的说服解释工作,使被告中国建行南京市鼓楼支行对此判决心悦诚服,没有提出上诉请求。
  三是率领合议庭成员共同提高。为提高合议庭成员的审判水平,她积极倡导学习研究的风气,坚持每周利用一个半天进行学习研究、对合议庭案件采取合议的方式共同研讨提高,对一些新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组织专题研讨等,使合议庭成员的法学理论水平与审判实践能力得到提高。近几年,该合议办结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名列全庭之首。
  三、加强修养,不断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
  陈晨同志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通过不断学习,改造主观世界,使她对法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的要求和认识逐步提升,更加自觉地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塘和合议庭的同志坚决抵制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消极思潮的诱惑,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高度饱满的政治热情,热忱为人民服务、为当事人服务,公正执法。面对权利、金钱、人情的诱惑,她常这样告诫自己:公正廉洁、严格自律是法官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人民法官必须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几年来,既未发生因各种因素干扰而枉加裁判的现象,也无违法违纪的现象。
  陈晨同志还十分注意提高业务素质。她能够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没有因孩子小、家务事多而影响工作和学习。经过刻苦努力,今年她已被南京大学录取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她把调研作为向专家型、学者型法官转变的途径,积极主动开展调研实践。她注意把握好调研方向,努力使其成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促进审判与调研、经验与法理的良性互动。在实践中,她注意把握做到:在把握形势变化中搞好观测性调研。努力掌握经济审判工作的主动权;在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中加强对策性调研,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在抓好研究性成果的运用转化中推进政策性调研,使审判与调研良性循环。几年来,她撰写并发表调研文章10余篇,其中《浅谈缔约过错责任》、《证券法中民事责任条款的适用》、《审核民事证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这起纠纷中,企业应承担法律责任吗》、《本案存单应否兑付》、《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华夏银行南京城中文行存单纠纷案》、《谋不义之利的合同无效》等文章受到有关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评价。
  陈晨是善于审理重大案件的办案能手,她所办的案件不仅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而且新类型和疑难复杂的案件多。近几年来,由陈晨任审判长审理了一批难度较高的案件,其中:
  ?D?D审理的广州三新养殖场诉江苏省粮油进出声,也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围绕口头购销合同的性质问题双方开展争议,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且双方又不愿调解的前提下,直接运用民法通则中有关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双方所应的责任,效果较好,得到上级法院肯定。其后撰写的该案案例刊登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编的《新型案例选编》上,被南京大学作为研究生课程中的典型案件进行讲解。
  ?D?D审理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华夏银行南京城中支行存单纠纷一案被最高法院作为案例典范推荐,刊登在《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2000年第三卷内。
  ?D?D审理的南京港务管理局诉南京惠宁码头有限公司财产租赁合同纠纷案,社会影响大,涉案标的近亿元,是该庭近几年来收案标的最大的一件。体现了一名现代法官把审判事业和社会公众利益紧密相连的大局意识和利益衡平的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陈晨同志是南京市中院年轻的具有时代风彩的女审判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应有贡献,特推荐她作为江苏省十佳审判长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