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浦法院:落实四项措施 扎实清案实效
作者:朱传贤 邵爱静 发布时间:2011-07-19 浏览次数:245
今年以来,淮安清浦法院院执行局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并在清案活动的经验基础上,严格落实四项措施,加强执行清案管理。
严格底数排查,确保实事求是。我院严格按照省院的清理范围,排查底数,不留水分,做到案件见底,数据真实,同时建立执行积案电子和文本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反映执行积案清理、清结情况。
严格财产调查,确保五查到位。我院积极与公安、工商、国土、房管、车管、银行等部门联系,统一汇总、批量查询,做到财产调查工作主动积极,不留空档,五查到边到位。
严格案件报结,确保不留问题。为了加强清积管理,我院在清案活动开始之初,便对积案清理标准、结案标准、案卷标准、立案程序作出统一要求,在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清结标准执行的同时,加强结案的审查,严把结案关。
严格质效管理,确保执行案件良性循环。我院根据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将在办的程序终结案件指标与积案清理办结数量挂钩,实行“1:1”方案,即办案人员每增加一件程序终结案件,必须先执结一件积存案件,通过制度规范管理质效,严防前清后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