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出高额利息回报的诱饵,谎称投资做生意,一年的时间里先后骗取27名亲友同事的1760.57万元现金。近日,玩“空手道”的被告人张大江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31岁的被告人张大江,系徐州市新沂中医院职工。20097月以来,他打着做生意、干工程等需要资金周转的幌子,以支付高息做诱饵,先后从27人手中诈骗现金1760.57万元。据张大江交待,这些上当受骗的群众中,都是亲戚、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和同事,其中不乏其多年的哥们,其妻的同学等。张大江多采取以月息3%-7%不等的高额利息支付给受害人让其尝到甜头,再骗取更多的款项。借款的金额一般在几十万元,最多的高达385万元。至20108月,张大江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造成受害人高达1760.57万元的经济损失。这些钱除用于支付部分被害人的利息外,余款均被张大江挥霍殆尽,光买彩票就买了200多万元,其余则用来吃喝玩乐。817日,张大江无力给付受害人款项,携其妻子、孩子逃到西安躲避。次日起,受害人找不到一直拖着不还本金和利息的张大江,纷纷到公安机关报警,仅仅逃逸12天张大江就被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大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警惕以高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

 

法官点评:近年来,国家实行紧缩的金融政策,银行控制放贷规模,使得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难,融资难,社会上出现大量的投资担保公司和个人放贷现象,因非法集资而引发的各种犯罪案件屡见不鲜,一些人受到高额利息的诱惑,掉进犯罪分子的欺骗和蛊惑,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因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清醒的认识到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保持足够的警惕,牢记放贷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如选择投资,首先要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足够的经济实力,不要把自己的钱全部用于放贷,更不要从亲戚朋友募集资金来投资;其次,要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誉;再次,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的财产担保,避免自己的财产处于高风险,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