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五部门联合出台《意见》人财物支持诉调对接
作者:陈富贵 黄晓明 发布时间:2011-07-19 浏览次数:260
近日,泰州市委政法委、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市中院、市财政局、市司法局五部门会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同时下发各市(区)执行。市法院、法制办、国土局、公安局、社保局、住建局、环保局、农委、卫生局、总工会、妇联、工商局、消协等13家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强化全市诉调对接工作。
意见要求,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工作要求,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和各法庭诉讼服务站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调解员的误工补贴、奖励经费列入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财政预算。《意见》对职能部门的调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牵头职能部门负责调处与其职责相关的各类矛盾纠纷,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为健全考核机制,该《意见》明确规定,将辖区内的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民转刑案件数、委托调解成功率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法治泰州建设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各条块综治工作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诉调对接工作经费与工作绩效挂钩,由各市(区)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纳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局定期督查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社会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近年来,泰州两级法院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以诉调对接工作为依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市法院共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和立案调解工作室32个,聘请专职调解员33人,兼职调解员63人。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3762件,成功化解3445件,调解成功率91.57%,较去年同期上升461%;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8327件,较去年同期下降3.15%,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该《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诉调对接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扭转全市诉调对接工作的被动状况,把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讼外,努力压降全市法院民商案件收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