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坚持与时俱进的理念,不断回应社会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期望,推出更多的司法公开工作措施,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

 

积极推进立案公开。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审务公开栏,公开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收费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当事人重要权利义务、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等内容。公布近期将开庭案件的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主审法官姓名及人民陪审员的姓名。

 

严格落实审判公开。贯彻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出台《审务公开工作规范》、《审判监督程序民事案件审查听证操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除法律规定不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并提前向社会公开开庭信息,当事人通过信息查询系统能够随时查询案件信息。

 

大力推进执行公开。通过“阳光执行”提高执行工作效果,设立执行情况公开专栏,向双方当事人公开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以及选择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的过程和结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执行,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主动加强文书公开。出台《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大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工作,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和审务信息网上公开。同时邀请律师代表、民主监督员、当事人代表等,通过随机抽查,对审结案件的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进行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