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廉政建设强化三个监督
作者:吴江 发布时间:2011-07-15 浏览次数:305
宿城法院注重把监督工作作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工程抓紧抓实,以监督推进法官队伍建设,增强了全体干警的廉洁意识,树立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强化内部监督。该院定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廉洁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官行为规范》、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组织廉政知识考试、学习有关案例通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时刻保持警惕,弘扬正气,防微杜渐,筑牢廉洁司法的“防腐墙”。教育干警严格遵守最高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江苏省高院出台的“六条禁令”等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免谈话等制度,有效地预防了不廉洁问题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同时,在全院15个部门任命了11名廉政监察员,延伸了内部监督触角,加强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处理,通过他们掌握干警违纪苗头,做到防患于未然。
强化外部监督。在全区聘请9名廉政监督员,建立廉政“观测点”,随时听取他们对法官办案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同时,采取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案件廉政回访、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对全院干警的工作作风和日常行为进行监督,不断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强化群众监督。该院对年初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后要求各庭室及每一位干警都要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人大督办的案件,及时转交相关庭室进行办理,确保人大监督权有效落实。并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规定院纪检监察室向社会公布24小时语音廉政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定期开展院领导接访活动,进一步疏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法院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