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为朋友宁愿两肋插刀。然而为讲哥儿们义气帮兄弟讨债,甘愿做打手非法拘禁他人,害人又害己。近日,张某因犯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94月,张某兄弟魏某称薛某欠他钱拖着不还,想要叫几个兄弟教训教训薛某,张某听后二话没说让魏某将事情放心交给自己,具体事情由自己全权负责。当年7月的一天,张某伙同朋友将薛某强行带至某宾馆,对薛某实施殴打,致其脸部、身体多处瘀伤,并恐吓说如果薛某再不还钱,下场不会有多好。次日,张某与同伙将薛某带至离市区偏远的旅馆继续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关了4天才让薛某离开。20113月,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中,张某因自己为逞英雄甘愿做兄弟打手,造成被害人薛某身心遭到伤害,对自己的行为张某后悔不已。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