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相城法院积极构建并充分运用借力协调、建议协调、“首长”协调等多种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使得上半年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均以原告自愿撤诉结案,行政案件撤诉率达到100%,有力促进了辖区官民和谐。

 

积极构建借力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已经较为成熟的社会调解网络平台,借力公安、信访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原、被告的沟通、协调工作,促进案件和谐处理。在一起针对城管执法的案件中,鉴于双方发生过肢体冲突的情况,在进行诉讼协调时,与出警处理的公安派出所加强联系沟通,从治安处理与行政诉讼两方面对双方做好疏导、协商工作,最终实现行政相对人与执法部门的握手言和。

 

积极构建建议协调机制。针对行政诉讼案件协调过程中,部分被诉行政机关存在顾虑多、丧失协调信心、协调不积极等情形,通过向其发送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的书面建议,详细阐明该起案件进行协调处理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同时将书面建议抄送区政府法制部门及政府办公室,争取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上半年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即通过发送书面建议的方式成功实现了协调处理。

 

积极构建“首长”协调机制。鉴于行政诉讼协调时,往往出现被诉行政机关的代理人参与不做主、行政首长做主不参与的不利情形,将行政协调机制与行政首长出庭制度相结合,积极与区政府法制部门协商,督促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有效参与行政协调,提高协调效率和成功率。今年上半年所有协调撤诉结案的行政案件均有行政首长的积极参与,同时也实现了行政首长出庭考核的“全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