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水根:关于法院在保障园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的角色定位思考
作者:石水根 发布时间:2012-11-15 浏览次数:854
苏州工业园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自1994年成立以来,用18年的时间实践了中新两国政府间合作的新思路、新模式。从规划建设、招商引资、社会事务、转型升级到城市管理,园区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创新和飞跃,从10多万人口、GDP11.32亿元,到2011年人口近70万、GDP达到1156亿元,以占苏州市3.4%土地、5.2%人口创造了全市15%左右的经济总量,成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增长极和全国开发区典范。2012年园区党工委提出了在全市、全国开发区中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以此统领的“六大战略”、“九大行动计划”、“八个一号工程”随即上马,园区正在拉开新一轮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大戏。然而,不可避免的,社会转型和创新突破的过程也必然伴随着重重困难和挑战:经济创新带来了不可预测的创新风险;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商业建设给城市管理带来的挑战;大量的城市建设者的引进导致外来人口增加,同时也增加了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难度;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完善带来的创新动力不足等等。这些问题的呈现有的会以诉讼的形式出现在审判领域。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例,2004年-2011年,我院受理案件数从1511件增长至6001件,8年间案件受理数增长了近3倍,今年甚至可能突破7000件。可见在转型期各类社会问题、经济问题的解决对司法的依赖越来越明显,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如何根据地区发展特点,用强有力的司法手段助推地区经济飞速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呢?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作为司法保障的主力军,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积极发挥其作为社会压力缓冲器、社会矛盾平衡器和社会纠纷化解器的职能,在全力助推园区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本人以我院能动司法实践为切入点,对找准法院在保障园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的角色定位进行粗浅的思考,以期更好地服务园区发展。
一、法院在园区发展中能动司法的实践
在园区经历着社会经济快速转型的背景下,把法律体系的实践与社会管理的法律化衔接起来是司法服务大局的关键所在。也就是说如何以司法的力量,用诉讼的渠道,化解社会纠纷,预防社会矛盾是司法服务大局的关键。近年来,我院准确把握司法职能定位,着眼全局服务,能动司法,把握四个维度,构建四项机制服务地方发展。
(一)司法化的全局维度:党工委决策的转化机制
园区党工委在《苏州工业园区“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了以“争先率先、聚焦转型、突出创新、调优结构、转变作风、改善民生”为工作主线。如何使这些重点工作在司法领域得到保障,是法院服务大局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我院因此建立了常态的党工委决策转化机制,根据不同时期党工委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时转化为司法决策,近年来我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服务园区发展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三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关于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服务园区地方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园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苏州工业园区金融产业创新发展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等各类实施意见和方案15项,为法院能动司法服务园区、法官执法办案实践提供了宏观性的指导。
(二)司法化的社会维度:诉讼与非诉相协调的矛盾化解机制
诉讼与非诉衔接机制是把社会矛盾纠纷引入法律解决途径,通过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真正使各种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相互衔接、优势互补,共同构建功能相济、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我院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已经初步构建了相对完善的诉讼与非诉相协调的矛盾解决机制。一是强有力的诉前调解。我院附设了人民调解工作室,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等情况,由法官、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开展调解工作。二是完善的“诉调对接”机制。我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基层调解指导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整合了信息资源,使矛盾纠纷预警信息、纠纷调处信息实现了共享;整合了社会调解资源,通过共建平台,使法院、社区工委、居委会、乡镇等形成了调解工作合力,提高纠纷处理效率。2010年以来,园区两级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4975起,成功化解4912起,其中在法院的指导和参与下调处纠纷3561起,获得广泛好评。三是亮点突出的“行业调解”机制。我院与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建立起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行业调解网络:以促进劳资关系和谐为目标,与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监察大队、人力资源协会等形成调解合力,确保劳资纠纷不出企业、就地化解;以维护网络著作权,净化网络环境为目标,与网吧协会共同推进网络侵权案件的调解;以化解房产纠纷为切入口,邀请园区国土房产局、房产协会等共同化解涉及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等合同纠纷。通过“行业调解”网络,我院先后调解撤诉劳资纠纷类案件1004件,调解网吧侵犯著作权案件245件,成功化解了涉及一大批园区新建住宅、商业区的购房交房纠纷2000余件。四是成效明显的稳控联动机制。对于辖区内可能引发的重大疑难及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我院通过信息预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介入,安抚群众情绪,释法明理,防止矛盾升级激化。近年来,稳控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社会影响大、敏感性强的群体性事件。五是服务到基层的“和谐共建”机制。我院以和谐共建为抓手,逐步推进司法资源的下沉,使司法服务能够到基层。我院与辖区各乡镇、社区结成共建单位,将调解服务延伸到基层,服务到百姓,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与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签约结对共建,为企业和科研机构开设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讲座;与园区人力资源协会签约共建,帮助企业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人员管理机制;与园区金融行业协会共建机制,提出应对金融风险的审判创新措施。
(三)司法化的经济维度:风险预警和提前介入机制
经济的创新发展是园区实现争先率先发展的法宝,但是创新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如何用司法的手段规避和降低创新的风险是基层法院服务大局必须考虑的问题。园区法院在司法稳控经济创新风险的机制创新中进行了一系列尝试。一是立足服务创新,打好风险预防的前战。对辖区重大工程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政府辅助资金投放,我院风险预防为重点,实行送法服务。近年来,我院积极帮助园区行政部门化解在园区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修订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障碍,获得各方广泛好评。针对园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建设,我院实施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工程,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二是立足审判职能,打好风险稳控的主战。对因产业转型发展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我院完善了公司清算、企业破产、兼并和重组等大要案的监督管理机制。2009年,我院高效化解了全球著名储芯片制造商奇梦达公司破产重组案,得到了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的高度肯定。针对园区实施金融经济战略,金融纠纷增多的情况,我院专门设立金融审判创新实践点,通过成立金融审判合议庭、建立金融审判技术专家库、建立与金融行业协会定期交流平台、升级金融案件审判法庭等措施,提升金融审判水平。2011年以来,“金融审判创新实践点”妥善化解了130件银行类纠纷,解决纠纷标的1.84亿元。三是立足经验指导,做好风险规避的警醒。为发挥审判经验在经济发展中的指导作用,我院利用司法建议,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反映的有关经济管理体制、经济政策、经济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针对性、参考性、可行性较强的意见。2010年以来,我院已经编发各类司法建议54条,其中总结担保案件编发的司法建议,促成苏州工业园区担保业协会的建立,使之成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组织者和推动者。
(四)司法化的民生维度:司法便民机制
保障民生是大局中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体现人民性的根本所在,努力建立健全便民利民的诉讼机制,使司法服务更加贴近民众,方便群众进行诉讼是把握司法民生维度的出路所在。近年来我院积极创新司法便民的各项措施,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和行使权利创造和提供便利。一是提供诉讼的时间空间便利。我院采取了多重创新措施,如假日法庭,方便工作日无法应诉的当事人出庭应诉;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立“道赔纠纷及时化解中心”,两年来化解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类纠纷1735件;在社区、乡镇推行就地开庭,方便基层群众就地化解纠纷。二是提供诉讼程序便利。针对部分当事人不熟悉诉讼流程,我院建设了涵盖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受理、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功能的“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机构,推出电子触摸屏、短信息服务、远程立案、网络咨询等方便当事人了解诉讼程序。三是开展诉讼心理引导。我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了诉讼心理辅导中心,联合苏大资深心理辅导师对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心理进行引导和舒缓,四年来我院已经开展了诉讼心理辅导54次。四是实施救助基金制度。我院于2007年设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和执行救助制度,通过不断完善救助机制,拓宽救助渠道,规范救助金发放流程,救助弱势群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设立以来,我院实施司法救助175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304万元。
二、法院在园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角色定位
2012年园区党工委的“一号文件”聚焦现代化,2012年在全省、全市和全国开发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15年主要发展指标基本达到先进国家和地区水平。这一目标的提出,给法治建设带来广阔的空间,也给司法服务大局提供了历史舞台,为此,我们要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力营造投资创业的良好氛围;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目标,切实做好司法保障各项工作;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重要职责,努力为地区率先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从中立者到引导者,以司法创新服务经济发展,为经济转型发展搭建平台
法院不仅要秉承居中审判的天职,同时要以法治引领经济转型发展,以能动司法为经济转型发展搭建经济发展平台,一是要以送法服务加强法治引导。针对本辖区重大经济项目,为地方政府部门、建设部门、招商部门把好诉讼风险关、法律服务关和司法保障关。二是以联系企业新机制加强法制资源下沉。通过开展“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及时了解企业在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大力开展法律培训、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寄送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等司法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三是以信息分析研判加强司法决策参考。及时归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共性法律问题,及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司法建议、风险提示、典型案件等,为司法服务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从旁观者到参与者,以审判活动规范社会秩序,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推动力
作为司法机关,我们不仅要做好社会秩序的“稳定器”,也要做好“减震器”,因此法院必须从消极应对矛盾纠纷的旁观者转变成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推动者。一是充分运用司法审判手段。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以积极有效的司法行为,排除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和问题。二是要加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园区建设力度。在审判中注意区分案件类型对案件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对影响经济发展的社会稳定与治安状况作出准确判断。三是要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继续深化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专业化调解队伍,积极做实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四是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就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中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特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及时做好风险预警。
(三)从初学者到领先者,以“争第一、创唯一”精神打造司法品牌,为园区超越发展提供保障
我院成立至今仅8年,作为一个年轻的法院无论从司法经验、服务经验还是参与社会管理方面都还有很长的征程,身处苏州工业园区这个全省和全国样板开发区的起点,我院必将继续坚持高定位、高标准建设,咬定“全省创一流,全国争上游”的目标不放松,争先进位谋发展,力争把我院建设成为更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法院,打造与全国样板开发区相适应的法院品牌。一是创建司法人才品牌。通过完善人才培育机制,着力培养一批高、精、尖的复合型审判人才,使知名法官、办案能手脱颖而出,在法院发展中担当重任。二是推陈出司法服务新品牌。根据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推出青少年维权网上法制学校,研发更适合青少年兴趣的二维动画版法制学校、庭审网播、法制FLASH动画展播、法制QQ、微博等;打造执行“110”应急联动机制,健全协助执行网络、增加执行力量,提升执行反映速度,优化执结效果。三是创设法院文化建设品牌。继续以“圆融、创新、超越”为法院精神,按照辖区特点和司法工作规律不断充实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着力提高干警的思想情操、司法能力、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组织创作优秀法院文化作品,扩大司法影响力,树立良好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