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往往就只有一张借条作为证据,可背后却往往隐藏着复杂的法律关系。近日周庄法庭审理了一起王小林诉张一鸣的民间借贷纠纷就貌似简单,实则复杂,究竟这一张简单的借条背后隐藏着怎样的一段恩怨情仇呢?

 

2011311日,王小林以一张张一鸣书写的20万元的借条起诉张一鸣要求其归还借款承担利息。开庭当日,张一鸣出庭承认借条确系其亲笔书写,但是写下该借条却另有隐情。他表示2007年与王相识并相恋,期间两人虽经常吵吵闹闹,但是感情甚好,2008年的一天两人大吵一场后他提出分手,王同意分手,但需分手费,他拿不出钱就写下了一张15万元的借条。而后二人和好如初,借条一事便不了了之。可到了2009年的春节,两人再次闹分手,王又提出要他写一张20万元借条,并称之前一张丢了。他不依,王竟以跳楼相逼。他无奈只得写下借条。谁知时隔2年,王竟会以此借条起诉他。而两次开庭王小林避不出庭,而代理人仅对二人之间曾有感情纠葛及借条确有二份予以认可,但坚持累计借款20万元的事实,否认张主张的逼迫书写借条的事实。张对于自己的其他主张没有证据证明。

 

法官对张在事实证据面前可能承担的败诉风险予以充分说明,为了查明事实并及时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避免引起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法官多次电话与远在宁波的王小林联系。起初王小林采取回避态度,后经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并与王小林的父亲电话联系,最终经电话调解二人达成协议,由张一鸣归还王小林18万元并承担其律师费。张一鸣称愿以这18万元了结二人的恩怨情仇。

 

曾经恩爱的二人,如今对簿公堂,今后也将形同陌路。爱情一旦牵涉金钱就不再纯洁,而真爱永远无价!若张一鸣能在遭受到王小林逼迫写借条时采取适当合法的措施保存证据,那么如今也不必付出18万元的代价。因此,爱情来临时仍需保持理智,用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至关重要。(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