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涉公法人的重大信访案件
作者:王惠生 王云超 发布时间:2011-07-13 浏览次数:561
近日,太仓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欠款长达17年、信访长达13年、甚至在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的涉公法人欠款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郑某拿到了拖欠多年的执行款,并在网上公布执行结果,及时消除了舆论负面影响。
1994年,太仓市浏河镇某村经济合作社因缺乏资金向郑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后,因合作社无力还款,双方多次签订补充协议顺延还款期限。1998年借款到期后合作社仍未按约付款,郑某即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太仓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10日内归还本息共计12万元。后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在归还2500元后暂无履行能力,法院因此裁定该案中止执行。
1999年以来,原告多次书面申请恢复执行,但均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并且该村与其他村合并,该经济合作社已不再经营,导致该案无法及时执行到位。法官多次向申请执行人郑某耐心释明情况,但郑某及家人多次来信来访要求院领导督办此案,还多次写信到浏河镇政府、市长信箱、市民直通车反映该问题,甚至将案件情况发帖上网,对太仓法院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太仓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执行法官一面继续耐心热情地向郑某解释执行的进度和遇到的难题,争取郑某的理解和支持,一面安排执行法官前往合并后的村委会,解释相关法律规定,阐明其若追加为被执行人主体后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同时积极邀请镇政府在工作中给予协助。在太仓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镇政府的积极配合下,在法官多次对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明后,最终,该合并后的村委会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对郑某的情况表示同情,郑某也对村委会目前资金压力表示理解,同意减让一小部分款项,双方就付款金额达成合意。随后,村委会即支付了郑某欠款。至此,该起耗时十数载、涉公法人的信访老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