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涉诉信访矛盾化解,以追求“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以注重“源头预防,依法纠错”为理念,创新推出涉诉信访案件审读机制,倾听回应群众诉求,疏导化解民怨民愁。

 

汇聚资深力量,健全组织机构。该院专门成立信访案件审读小组,并将其确立为院信访工作领导组的办事机构,与研究室合署办公,由院党组从审判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基层经历较长的资深法官中指定选派,严格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同时,从具备研究生学历的青年干警中抽选3名书记员,从事信访审读的日常性和辅助性工作。

 

细化受理范围,规范审批程序。出台《涉诉信访案件审读制度》,同时抄送县委、县政府、县信访局及联席办。将接访人员两次释疑后仍未息访、上级紧急转办或集中交办、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信访承办人在办理来信来访中发现的审判(执行)过程中明显存在违法行为等案件纳入审读范围。在经立案庭与研究室共同商讨后,并报请分管副院长审批,进入审读程序。

 

讲究审读方法,区别案情处理。对审批进入程序的案件,由审读小组在接到交办后15日内先行调阅归档案卷,进行审查、研读和评判,广泛对知悉案情人员组织询问调查,并经合议后作出书面评判意见;对需要信访听证的,可延长15日提出评判意见。原案件承办人对审读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意见书之日起5日内向审读小组申请复议。经复议维持原评判意见的,报院长提请审委会讨论决定,做到有疑必查、有错必纠。对审读中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的,予以加入约束性条款并督促履行,做到“谁接访、谁负责、谁清案”。

 

巩固息访效果,追求长效发展。上半年,该院共接待处理来信149件,来访332人次,其中80%的信访矛盾在审查阶段得以化解。经过信访审读程序,南通市中院集中交办的32件重点案件中,结案26件。前不久,江苏省高院集中交办的63件信访积案,均已落实到审读人员,因时制宜、一案一策、对症化解。同时,还建立了信访审读跟踪回访制度,确保信访人不再无理缠访、越级上访,真正息诉罢访。一起5年内数次到省级机关上访的案件,经信访审读于7月初彻底息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