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抓廉政促案件质量提升
作者:陈怀余 发布时间:2011-07-13 浏览次数:233
今年以来,阜宁法院不断推出廉政建设新举措,突出发挥四种作用,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量。
发挥审判管理的主体作用。为从源头上抓好反腐倡廉工作,阜宁法院调整充实了审判一线力量,着力构建“质效评估、流程管理、质量监督、层级管理、信息保障”审判管理五个体系,引导法官严格公正司法、高快好省办案。
发挥廉政制度的规范作用。司法廉洁教育逐步常态化,通过党组学习中心组织廉政教育、主要领导定期为干警上廉政党课、邀请专家做廉政报告、红色传统教育等形式,形成了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发挥廉政监督的促进作用。该院不断强化庭室廉政监察员的日常监督,专职廉政监察员的专项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当事人、律师的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并通过“家庭助廉”,延伸监督链条,全面构建起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发挥廉政文化的熏陶作用。该院坚持把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培养干警树立“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并以创建“全省文明法院”为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营造了干事创业的廉政氛围。
廉政建设的扎实开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审判质量的全面提升。今年上半年,该院共新收各类案件3695件,结案2961件,同比分别上升了8.02%和9.15%,结收案比为79.5%,上诉率为19.45%,,同比下降了9.44个百分点,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582件,调撤率达83.81%,执行标的到位率为99.7%,行政案件撤诉率达100%,都创历史新高,三项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当事人满意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