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紧扣“四个环节”加大对人民调解指导力度
作者:付陈友 发布时间:2011-07-13 浏览次数:415
近年来,大丰法院坚持“公正、廉洁、为民”司法宗旨,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过程中,高度重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为所在乡镇提供完善的司法服务。
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2009年以来,先后举办培训讲座9场,为200余人(次)讲解《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
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建立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员定点对接机制,建立联络员沟通形式,先后邀请50余人(次)人民调解员旁听了7起典型案件的庭审与调解观摩,庭后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座谈交流心得,提高其领会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的运用水平。
大力开展巡回办案指导。结合“庭所共建”活动,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判等便民、利民办案方式,现场指导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10余件,即时解答人民调解员提出的问题40余起,充分发挥现场办案直观性强的指导作用。
加强人民调解员调解实践运用。与辖区司法所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利用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俗,善于化解邻里、家庭纠纷的优势,将简易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员调解,并由法院免费确认其法律效力,在纠纷得以及时化解的同时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