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军维权工作是人民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拥军优属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服务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的主要途径。南通开发区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和省法院、省军区政治部《关于深入推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与辖区内的解放军驻地单位合作共建,将涉军维权工作建设成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的又一亮点。

 

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维权工作。出台涉军维权工作专项规则,将其作为领导负责的专项工作;与解放军驻地单位签订长期共建协议,共同推动维权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设立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涉军维权工作的开展;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专人专项准确把握部队和官兵的维权要求。

 

完善协调机制,落实维权效果。注重军地协调,在文书送达、调查取证、调解、执行等方面与解放军驻地单位及时联系,密切配合;选任军人军属担任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落实定期例会、重大信息通报和案件跟踪回访制度,联动处理重大案件。

 

立足审判工作,畅通维权通道。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维权案件的诉讼费实行缓、减、免交;设立驻军巡回法庭,对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尽力消除涉军案件对部队建设的不良影响。

 

延伸司法服务,提升维权意识。抽调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在驻军法官工作站每周现场办公,为官兵提供维权指导;选取涉军维权典型案例进行主题宣传讲座,提升国防意识和维权观念;向官兵发放“维权合议庭组成人员联系卡”,提供全天候的的维权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