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部署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
作者:陈向东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11-07-13 浏览次数:399
7月13日,南通中院出台《全市法院关于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市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据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帅建明介绍,为了进一步强化新时期人民法院群众工作,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7月上旬,南通中院党组专门组织中院党组中心组成员对“为什么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调撤率持续上升,而人民群众却还是不满意?为什么交通越来越便捷,但老百姓却还是觉得打官司不方便?为什么法官整天面对着当事人、面对着老百姓,但不少基层干部和群众还是感觉和法院、法官有着相当远的距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大家感到,存在这些问题根本原因是有些法官在办案中还没有真正学会用群众工作路线指导矛盾纠纷化解,没有真正把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放在心上,没有把“案结事了,胜败皆服”作为追求的目标,而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有利于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对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认同,从而在实践中自觉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方法,将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为此,该院在《实施方案》中要求全市法院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中,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干警,从审判业务部门到综合部门,都要紧密联系各自本职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分别设置讨论专题,做到人人参与讨论,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尤其是要突出抓好法院领导干部、审判一线法官以及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人民法庭等三类重点人群的讨论。同时要扎实抓好“学习领会、讨论查摆、整改规范、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全面落实大讨论工作,每个阶段都要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形式、有内容。
《实施方案》还要求全市法院要通过深入的学习教育,使广大干警全面掌握群众观点的理论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对司法审判工作的实践要求,打牢干警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要通过广泛的讨论查摆,深入查找宗旨意识、群众感情、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要求和对法院工作最不满意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为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量积极创造条件。要通过认真落实整改,实现“五个目标”,即司法作风得到明显改进,涉诉信访案件得到有效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得到明显减少,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