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飞车抢夺拎包妇女 一无业男落法网获徒刑
作者:孙海雷 周春阳 发布时间:2011-07-12 浏览次数:319
夜晚飞车抢夺拎包妇女。7月12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抢夺案。被告人杨海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本案所涉赃款、赃物未追缴部分继续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期间,射阳县千秋镇运粮村无业人员杨海,在射阳县境内采用驾驶摩托车“飞车抢夺”的方式,夜晚抢夺拎包妇女作案9起,抢得9名妇女计人民币5520元,手机6部,数码相机2部等物。所抢现金连同实物折合人民币计11066元。
案发后,追回本案赃物手机5部、数码相机2部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海犯抢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杨海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并利用行驶的机动车实施抢夺,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另本案赃物手机5部、数码相机2部已追回发还被害人,对被告人杨海亦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