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江某工地打工的湖北籍男子丁强,因没钱买电视机,趁着酒兴对一单身女实施抢劫。日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丁强做出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12919日凌晨,被告人丁强与舍友饮酒,不知不觉半斤下肚,感觉全身热烘烘的,遂到吴江松陵镇笠泽路公园南大门附近独自溜?。突然间,丁强眼睛一亮,发现一穿着时髦的少女正独自步行回家。想到自己租房中还缺一台电视机,可自己囊中羞涩,无力购买,于是萌生了抢劫的歹意。丁强跟踪尾随单身女子杨芳至吴模路一花坛处,突然用力将杨女士推倒在花坛中,掐住其脖子,并用言词威胁实施了抢劫。之后,丁强觉得公园石多林多,相对人少,遂奔跑至公园门口,然后从公园门口的洞钻到公园里面,在公园一女厕所里将抢来的包打开,数典“战利品”,内有项链一条、化妆品、银行卡等物,总计价值人民币220元。

 

吴江区公安局松陵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对周围区域展开布控堵截,同时对周围可能藏匿嫌疑人的地方进行搜索。不久,在公园女厕所内将犯罪嫌疑人丁强抓获,并在厕所内的垃圾桶里发现了已被其洗劫一空的挎包。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