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于梅走进了当地派出所,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化名诈骗曹某、邱某钱财的事实。

 

于梅和丈夫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为了照顾女儿于梅辞掉了工作,专心在家相夫教女。自从孩子上学开始,于梅便空了下来,终日在家无所事事。丈夫给了她一些本钱,让她做些投资,可几十万投进去了,也没见回报。于梅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要弄点钱回来。在一次QQ聊天中,于梅搭上了曹某,于梅向曹某介绍,她刚研究生毕业,被分配到某派出所当民警,目前单身……两人谈得很投机,曹某想到自己的表弟还是单身,恰好对方条件也不错,便有意撮合两人。男女双方交换了QQ号,通过一段时间的网聊,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春节时,于梅陪同邱某回了老家,见过男方父母后,男方家庭对其非常满意,纷纷掏红包给于梅。事后,于梅谎称要筹备婚礼,借着买家具,买婚戒的由头,分别向邱某要了7000元和10000元。可转眼于梅就把这笔钱花了个精光。两个月后,于梅在一次网聊中再次遇到曹某,一番寒暄之后,于梅兴致勃勃地谈起目前手头正在搞一个大项目,只需要40万就能加入,还向曹某不断宣传投资回报多么巨大,多么快速,听得曹某不禁心生羡慕。

 

“这样吧哥哥,反正我们都快成一家人了,这便宜也不能光让别人占了,你要是想来,我就让出来点股份,算上你一份,怎么样?”一听于梅这么说,欣喜不已的曹某忙不迭地点头。两天后,曹某就将投资款7万余元打到了于梅的银行账户。

 

日子一天天过去,于梅的消息也越来越少,曹某不停在QQ上留言询问投资款的事,可于梅却不断的找借口搪塞,感到事情不妙的曹某立马找朋友打听于梅的身份,最后的结果是派出所根本没有于梅这个人。曹某找到邱某打听于梅的下落并告知其真相,可善良的邱某始终无法相信曹某口中所说的那个于梅就是他的未婚妻。

 

此时,于梅的丈夫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于梅的聊天记录,几经纠结之后,终于决定找于梅好好谈一谈这个事情。于梅向丈夫坦白了事情的始末,在丈夫的劝说下,于梅决定勇敢的走进派出所向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认为,于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于梅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减轻处罚。再考虑到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尚未挽回,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