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爱情骗局的女孩
作者:刘建军 发布时间:2012-11-15 浏览次数:452
2010年7月的一天,小红像往常一样晚饭后到茶室打麻将,但这次与以往不同的是在桌上她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男孩——小周,小周今年22岁,一米八零的个头,小伙长的帅气,为人也比较豪爽,19岁的小红对他可以说是一见倾心。之后的日子里小红经常没事给小周打电话,经常约小周一起吃饭,小周也会经常喊小红一起去酒吧、打麻将什么的。渐渐的两人的关系走的越来越近,小红甚至在自己的手上纹上了小周的名字,小周对这件事也是看在心里。
2010年8月的一天晚上,因为小周有赌博的恶习,因为赌钱借了“水钱”没钱还,被人催的紧,只得向小红求救,他给小红打电话说自己在外面欠了6万元钱,现在被人扣在苏州了,让她借6万块钱给他,因为小红刚把自己在常州的一所房子卖掉,手头现金也比较多,小周平时也一直向小红谎称自己家庭经济条件很不错,她妈妈有一笔钱在股市上,他父母还要给他一笔钱做生意,所以对小周向他借钱她还是答应了。2010年10月的一天,小周又到小红家说要跟她借7万元钱用于深圳投资,虽说当时小红也有些困惑,但她当时考虑到自己和他的关心还不错,并且认为他换不上钱还有他家里人可以帮着还钱,所以最后小红还是在附近的银行取了7万元给他。没过几天小周又打电话给小红说有事要到她家来找她,让她在楼下等,没过多久他就开着借来的一辆大众商务车到了她家楼下,上车后,小周对小红说,他现在要在常州开家福利彩票店,还却几万块钱,向小红借7万元钱给他,赚了钱分红给她,小红说要去看看店面,小周赶紧推辞说店面现在还在装修,没弄好,以后再去看把,就这样小红又借了7万元给他,并且碍于他们两个关系比较亲密,所以小红一直都没有写过借条。
2010年10月30日,小周再次来到小红家说自己做生意的资金还不够,让她再借15万元钱给他,这次小红没有像以前那样爽快的答应小周,毕竟15万元不是小数目,并且以前他借的钱还一直都没有还,所以跟小周说这15万也不是小数目,希望你父母能够为你担保下,小周就给她“母亲”打了电话,最后小周的“母亲”还与小红电话交谈了会,这次小红的真的信以为真了,加上以前零零散散的借款,这次她叫小周写了张总借款41万元的借条。晚上六七点的时候,小周和他“母亲”开车到了小红楼下,并把她带上了车,并向小红说这位开车的就是他的“母亲”,小红看了眼小周的“母亲”,觉得他“母亲”好年轻啊,根本不像是小周的母亲,但她当时又想可能是小周的家境好,所以他母亲保养的好也是正常的。小周的“母亲”告诉小红说,她儿子会尽快把钱还给她的,主要是她的前全在股市套着,十一月底前会还一半的钱给她的,最后,小周的“母亲”在借条上写了“担保人:丁民2010.10.30”,写好之后,还特意从包里拿出两万元现金给她,说先替他儿子还两万,之后几人就分开了。
时间转眼到了2010年11月20日,小红看小周还没有还钱的意思,就打电话给小周催他还钱,小周回答说不还有几天嘛,到时候会还的。到了11月28日之后,小红每天都打电话给小周,有的时候一天回答十几个电话,他一直都不接,最后一次小周接电话后说,钱都被他妈妈套在股市上了,让她再宽限几天。后来就再也联系不上小周了,刚开始小红还以为小周是因为欠钱还不上不敢来见她,但后来小红从朋友那得知小周的母亲叫丁岚怡的时候她隐约的发现自己被骗了。
原来,小周并不是什么富二代,只是一普通家庭,父母离异后一直跟随父亲生活,曾因故意伤害被判刑六年。小周每次向小红借钱都是用来赌博的,根本没有去做生意,什么投资开福利彩票店都是虚构的,后来的那次跟他一块去借钱还替他担保的人根本不是小周的母亲,她只不过是小周平时在赌博的时候认识的一朋友。
最终,小周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周有期徒刑七年,伴随小周的将是冰冷的铁窗。
法官寄语:一是女孩在恋爱的过程中要把握分寸切不可迷失了自我,多与自己的父母或监护人沟通交流,在大事上要与他们商量。二是要谨慎交友,对于陷入赌博不能自拔的人更应远离。三是借钱时特别是数额较大时切不可因为关系好或其他原因而不出具借条,避免在以后因欠钱不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四是当自己发现被骗时要第一时间报案,尽力挽回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