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全国法院的光荣
作者:娄银生 发布时间:2011-07-11 浏览次数:1140
微笑的使者,心灵的暖春。“红七月”里,记者在江苏靖江见到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她依然如故。
壮志与热情是伟大的辅翼。眼前一身法官制服的陈燕萍,对人民司法事业无限热爱,十几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年均审理案件200多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在法律与金钱、人情等的诸多较量和考验面前,立场坚定,赢得了当事人的赞叹和信任。2005年被评为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2008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2009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法治人物”,201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2011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
陈燕萍告诉记者,
此次中央评选表彰50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陈燕萍说,自己接到通知,
中央评选表彰50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作为八千万党员中的五十分之一,陈燕萍十分谦诚:“获得这项荣誉,这是全国法院共产党员的光荣。”
面对这经历了层层大考、经受群众的监督、来之不易的荣誉,陈燕萍严肃而坚定地表示,“先进不是‘资本’,经不起挥霍;党员就是‘责任’,必须无愧于这个称号。”